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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09-12 来源:

新政办[ 2009 ] 1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年九月七日

 

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根据《新乡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政文〔2009210),现就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作为我市五城创建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合理、经营管理规范有序、综合利用高效环保的目标,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新乡服务。
  二、总体目标
  自2009年起,3年时间,逐步建立以环保流动收购、绿色社区回收站()为基础、以城区分拣中转站(中心)为平台、以集散市场为终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市区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可用废弃物得到充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实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基本消除二次污染、收购摊点乱搭乱建、收赃销赃、无序经营等问题。
  三、工作重点
  ()建立回收网络。按照布局合理、网络畅通、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对规划范围内现有的回收网点抓好整改完善,由经营者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限期改造到位;对改造、新建的网点严格标准、一步到位。在居民集中区域、大专院校新建规范的绿色回收站();加强对走街串巷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在较小的居民区和居民分散区,统一设置绿色流动收购车;在市区适当区域范围内设立规范的回收中转站。严格实行站点废旧物资限时存放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物资在市区内囤积产生二次污染问题。
  ()抓好市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退市进郊、便捷环保的原则,规范建设3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实现回收行业的产业化、集散化经营,形成绿色网络化回收利用格局。
  ()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现有再生资源经营的龙头企业,以市物资回收管理总公司等为依托,以业务和资本为纽带,整合行业资源,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
  ()加强回收行业队伍建设。整合、规范现有回收行业从业人员。制定回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规范和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回收从业人员的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服务规范等培训。对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整合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五统一四规范”,即统一登记培训、统一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标识、统一计量衡器、统一车辆编号,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地点、规范服务标识、规范服务纪律。
  ()强化教育培训。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组织,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在培训方面重点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
  ()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对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引导市民自觉交投再生资源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
  四、实施步骤
  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2009年在市区建好两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建设社区绿色回收站 ()3,整顿规范流动回收车400,启动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选址工作。
  ()2010年启动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2009年选址的基础上,完成1—2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整顿规范流动回收车1000,建设绿色社区回收站()8,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5个。
  ()2011年完成3000辆流动回收车整顿规范,完成30个社区绿色回收站()建设,完成市区10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建好3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真正形成以以社区绿色回收站()为基础、以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为平台、以集散市场为终端的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网络。
  五、职责分工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具体分工:
  ()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进行指导。
  ()市供销社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和回收从业人员经营服务规范、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做好社区回收网点的验收工作,筹建市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指导其下属专业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扶持。
 ()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市场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的登记管理,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暴力抗法事件,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网点。
  ()市工商局负责统一发放《营业执照》,依法对再生资源市场进行管理,对无照经营、违法违规经营网点依法予以查封、取缔。
  ()市城管局局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回收网点和流动收购车及从业人员的清查管理,对未批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脏乱扰民的网点予以彻底清理拆除和取缔。
  ()市规划局负责配合做好回收网络建设规划的组织、编制、论证和审核。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回收分拣中转站(中心)和集散市场土地相关手续的审批。
  ()市国税局、地税局按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积极鼓励旧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再生资源的回收综合利用。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应工作。
  六、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新乡市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加强相互支持和协调配合,确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搞好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经验做法和社会效果,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得群众的热情支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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