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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园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食安〔2010〕3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坚决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大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照生产“黑窝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中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打击在饲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 工商分局 经济发展局 社会事业局
公安分局
(二)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流通行业整顿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行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社会事业局 城管大队
公安分局
(三)加强企业、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的食堂和小餐馆等餐饮行业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无证(健康证)上岗。研究制定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规范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 工商分局 经济发展局 社会事业局 建设局 城管大队 公安分局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6月3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阶段整顿重点,确定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明确责任分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将整顿工作纳入园区的整体部署中。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0月)
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突出抓好落实。在全面部署和动员的基础上,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食品质量整顿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第三阶段:阶段性检查总结(2010年11月-12月)
工业园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园区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检查组,具体负责对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餐馆等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二)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认真学习《食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溯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园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同时,要制订整顿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组织对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附:河南新乡工业园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