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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04-02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318日市政府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制订工业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提高入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全面提高园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为企业提供良好、宽松有秩序的生产经营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重点

着重开展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建立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制订使用办公软件规范,使园区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工业园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组和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组(名单附后)。

四、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自321日起,开展以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园区食品安全。

1、对园区各行政村养猪场、散养农户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并对村内的生猪、饲料、兽药进行严格检测。

樊庄、李胡寨、第五疃、贾堤。(社会事业局负责)

贾李庄、邢庄。(新农办负责)

冯堤、位堤、夏庄。(招商服务局负责)

2、加大宣传力度,在养猪场门前、重点路段张贴市政府通告,悬挂横幅,利用村里的广播大力宣传。(办公室、社会事业局负责)

3、派专人进驻园区高金食品公司,配合动检人员把好生猪入厂关。(招商三局负责)

4、抓好集贸市场管理。(工商分局负责)

5、与对养猪场(户)签订责任书。(社会事业局负责)

6、与生猪交易员、肉类经营户签订责任书。(工商分局负责)

7、与屠宰企业签订责任书。(质监分局负责)

8、在园区重点路段设卡,对过境生猪运输车严格检查。(公安分局负责)

(二)自321日起,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为重点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提高园区各部门和园区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秩序。

9、加强园区内各部门、各企业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监督力度,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办公室负责)

10、要加强园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确保园区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招商服务局负责)

11、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工商分局负责)

12、加强园区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资质,依法查处以假充真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质监分局负责)

13、在园区内针对玉米、小麦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的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社会事业局负责)

14、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公安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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