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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园区11个建制村全部实施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三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为切实提高“三资”管理水平,科学规范“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根据中共新乡市纪委、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监察局《关于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新纪发〔2011〕1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园区农村集体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公开、为民、务实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把2011年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起始推进年,利用2年左右时间,逐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场地规划和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推广农村集体“三资”电算化管理,建立县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服务中心,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管理。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园区社会事业局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其实施步骤大体参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新财基财【2011】1号)文件要求实施。2012年底前要将园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今年要将园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情况,分别报市纪委基层党风室和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备案。迎接新乡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小组和验收小组进行的年度评比验收。
四、规范内容
(一)组织领导。园区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领导体制,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的,要及时补充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领导小组要确实履行好对本地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以及推进本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等主要职责。
园区纪委监察机关要按照园区党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园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上的指导,不断规范完善管理流程,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指导,参照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要求,一同部署、一同实施。
农村党工委、社会事业局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实行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场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场地建设以“明亮、简洁、庄重、严肃、安全、便民”为标准,主要包括“六有”:有显著门牌、有服务柜台、有档案室、有宣传栏(门前合适位置)、有公示栏(门前合适位置)、有招投标室。
办公设施及布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应在办公室墙壁显著位置公示,办公室四周墙壁应张贴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计算机配备要适应工作要求,应有2G以上内存;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电算化管理,逐步提高和充实软件科学化管理程序;档案室票据应做到一村一柜;招投标室应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和制度。
网络建设:利用财政内部网,在园区财政局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监管中心,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网络化监督管理。
安全措施:服务中心应根据需要,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如防盗门、报警器和监控摄像设备等。
(三)制度建设。通过不断总结工作,健全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长效机制。
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学习制度、值班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工作台帐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
“三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
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监督办法及措施、责任追究等。
各项制度建立后,以园区为单位汇集装订成册,发放到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常用制度要统一制牌,悬挂墙壁和摆放于工作台,提醒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四)教育培训。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由园区财政局牵头进行。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参加市里的培训。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对“三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所有人员的培训要每年轮训一遍。不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五)责任审计。制定出台《新乡工业园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园区纪牵头,财政局和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工作。
审计方式:注重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常规审计与重点审计、事后审计与全程审计相结合。每年完成1/3的行政村集体“三资”审计,3年内应对所有行政村的集体“三资”全面审计一遍。对经济业务量大的村应每年审计一次。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应随时进行审计,对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全程跟踪监控。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二是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是财务、财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四是资产、资源承包管理情况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五是收益(利润)分配情况;六是承包费等集体专项资金的预算、提取和使用情况;七是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情况;八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九是侵占集体财产等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十是园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情况。
对审计发现侵占、挪用、截留、骗取、贪污农村集体“三资”以及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和坐收坐支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园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注意发现和解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园区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为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全市“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三资”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