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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八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园区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园区晋位升级、构建和谐园区提供有力保证,现对2011年新乡工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政治责任
2010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园区各级党组织和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要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召开班子会、支部扩大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各级责任意识,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谨扎实的浓厚氛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结合本级工作实际,对照《规定》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把贯彻落实《规定》与解决问题、创新方法、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适时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每半年既要听取所辖区“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目标的工作汇报,又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半年一汇报、半年一督导,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园区党委、管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补充和调整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听取责任制工作专题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贯彻实施《规定》的整体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年度责任目标
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认真做好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责任主体的确定要突出“一把手”的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是完成责任目标的第一负责人,对班子内部及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既要抓经济工作和本职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既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又要对分管的部门敢抓敢管,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目标的确定要突出可操作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尽可能量化的目标;要突出针对性,围绕本级工作实际,制定出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做到源头治腐;要突出科学性,通过责任目标分解,形成各级班子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三、突出部门责任,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各直属单位要按照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分工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内部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成员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针对业务工作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园区纪委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园区纪委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搞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组织实施,细化责任目标,强化落实措施,认真开展指导和检查,切实把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考核,注重结果分析运用
积极创新督导方式方法,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准确地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要更加注重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园区对科室和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工作台账,督促日常工作落实。要不断完善责任考核与监督检查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围绕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建立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优化评价标准、完善指标体系。要结合实际,引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情况年中督导、年底考核等做法,不断创新督导方式,充分发挥督导考核的导向作用。要落实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切实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于干部综合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要切实完善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责任制考核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失责案件
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纪、违纪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教育、监督、管理而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情形,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园区将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对违规违纪人员将严查重处,对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积极推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果”制度,坚持责任追究季报制度,园区纪委监察室每季末25日前,通过纸质和电子版方式,及时将园区责任追究情况上报市责任制办公室,重大或典型案件要随时上报。
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完善制度机制
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各直属单位要创新反腐倡廉推进机制,突出项目带动,提升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实效;要不断创新完善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探讨新形势下责任追究的形式和途径,切实解决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责任制运行过程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并善于将以往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信息交流,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4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10项监督制度,逐步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结合《监督办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把本级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干部任用公示制度,利用有效形式,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园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及时报市责任制办公室备案;各直属单位半年和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分别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