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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园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市委“发展、稳定、廉洁”工作布局和反腐倡廉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跨入全省聚集区排名前十位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直属单位要继续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一些重大和敏感政治事件,对事关全局、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情况,及早采取应对措施。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在园区大兴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史来贺精神和“三平”精神。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不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完善推广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改进机关食堂,在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的同时,承担公务接待职能),规范接待程序和范围,严格接待标准,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严控制项目审批,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好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切实解决一批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三、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工作力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为抓手,以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集中报告的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注意把握政策;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规律特点,研究防治对策,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拒不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将此项工作与“节日病”治理捆绑运作,在重点节日和干部人事调整等特殊时期,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治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不断拓宽监督方式方法,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认真治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重点治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情况,联合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
(四)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房改政策,严肃房改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在住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四、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要搞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等问题;严肃查处公车入私户和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行为;切实落实离退休的领导干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规定;严格控制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配备的,实行集中管理,不准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搞好新老规定衔接,积极稳妥,纠建并举,落实新规定,解决老问题;要抓住关键环节,把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步骤和环节工作抓细抓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本着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五、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巩固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防治反弹。对一些重点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坚决纠正存在问题。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的重点是加强督促检查,搞好整改落实。要系统梳理和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六、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是今年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干扰换届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七、抓好学校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此项工作由人事劳动局负责牵头。继续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八、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认真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是以他律促自律,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园区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要重点查处违反《廉政准则》,尤其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换届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违反规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规定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直属单位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九、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单位工作
今年创廉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大力开展廉洁从政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逐步形成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深入调研,建立各项配套制度。要围绕探索创廉工作督查考核和奖励惩处机制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各直属单位要把创廉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工作考核内容,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建立完善平时督促和年度考核登记制度,对工作情况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加大督查、考核和追究力度,考核结果要同年度评先结合起来,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开展创廉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创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要加强管理,搞好廉洁示范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评审命名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廉洁示范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廉洁示范单位评审验收办法和廉洁示范单位标准,认真进行廉洁示范单位的考核、评审和验收。基层党组织要争创市级廉洁示范单位。
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拓进取,狠抓落实。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5日和12月5日前,报园区纪委监察室。园区纪委监察室要将园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