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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纬七路(经三路至小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和经三路北段临时道路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纬七路(经三路至小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和经三路北段临时道路施工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经三路至东三干渠段(开挖管道)施工,长度:约650米。
二标段:东三干渠至小店污水处理厂段(加固管道)施工,长度:约130米。
三标段:经三路北段临时道路施工,起点纬七路,向北至纬八路,再向西至三干渠,全长640米。
四标段:经三路至东三干渠段(开挖管道)施工,长度:约650米;东三干渠至小店污水处理厂段(加固管道)施工,长度:约130米监理。
五标段:经三路北段临时道路施工,起点纬七路,向北至纬八路,再向西至三干渠,全长640米监理。
2.1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工业园区。
2.2工期要求:一、二、三标段为: 60 日历天。四、五标段随施工工期。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一、二、三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四、五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
2.5 所投标段:投标人最多投报二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若同时中两个标段,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
3.1 本次招标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四、五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一、二、三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进市备案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间为
4.2、四、五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进市备案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间为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监督单位电话:
新乡工业园区财政局: 0373-3686060
新乡工业园区建设局: 0373-3686158
新乡工业园区纪检委: 0373-3686269
招标人: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861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