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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业园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06-10 来源:

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园区九小场所、出租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强力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园区火灾形势稳定,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园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园区管委会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指挥部,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彪任指挥长,园区副处级调研员李会勇、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所长张强任副指挥长,园区公安、消防、工商、建设、社会事业、教育、经发等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设在园区纬五路派出所,园区纬五路派出所副所长杜江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具体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动各职能部门、行政村等人员广泛参与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全面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全力清剿九小场所、出租屋、企业、学校、建筑工地等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各部门广泛参与,督促整改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关停查封一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违法违规场所,确保开展整治的各类场所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出租房屋的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明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全面清除;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得以杜绝。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问题全面得以整改。场所从业人员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公示牌明确,临时消防水源充足,员工集体宿体配备消防器材合理。通过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园区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部署分工

(一)重点对园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二)重点对园区在建工地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三)重点对园区各企业、社会单位的居住宿舍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四)重点对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市场、三合一、二合一场所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工商局

配合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五)重点对各行政村出租房屋、福利院、养老院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社会事业局

配合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六)重点对园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

牵头单位:园区人事劳动局

配合单位:园区纬五路派出所、消防大队

四、整治时间

201162107

五、整治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建筑工地、出租房屋及三合一二合一等场所。

(一)出租房屋;

(二)住宿、经营、仓储为一体的三合一二合一场所等各类违规留人住宿场所;

(三)各类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员工宿舍;

(四)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美容、小商铺、小饭店、小幼儿园(午托)、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

六、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建筑工地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公示牌,设立临时消防水源的,员工集体宿体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二合一的,责令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责令其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予以清理;

(四)对员工宿舍、出租房屋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能拆除的责令立即拆除;不能拆除的,一律要求设置出口或采取逃生措施;

(五)对旅馆、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阻挠执法人员强制执行的一律予以拘留;      

(六)对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拘留;

(七)对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予以拘留;

(八)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液化气充装点、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予以拘留;

(九)对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改正;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的领导,广泛发动各部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深入三合一二合一九小场所和出租屋,开展全方位、高频次拉网式排查。要动员保安、巡防队员全程参与,开展经常性巡查检查,健全火灾隐患巡查台帐。

(二)部门协作,联查联办。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所发证照,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内容,纳入综合治理当中,要发动村委会人员深入居民家庭挨家挨户排查走访,切实加强对出租屋的消防监督管理;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部门人员开展消防业务指导培训,联合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工商、文化、安监、教育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阶段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实行跟踪问效。管委会将定期对各行政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明查暗访,通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攻坚活动开展情况。对督查发现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对有关检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因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工作不力,导致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除取消当地政府全年消防工作评先外,还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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