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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园区各行政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等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这些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由此而造成投诉、举报、信访案件不断上升。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园区决定在全区内开展“十五小”等企业清查取缔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全区“十五小”等企业展开全面清查取缔,着力保障民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对全区所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环境违法企业。
(二)工作重点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查处取缔并关闭以下几类重点企业:一是“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企业;二是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被挂牌督办企业;三是达不到排污标准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四是屡查屡犯、实施停产治理后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五是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缔关闭的企业。
三、工作计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8日)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9日—20日)
(三)统一取缔阶段(2011年10月21日—25日)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清查取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李本勇兼任。
“十五小”企业在行政村的较多,大都没有审批,而且比较隐蔽,因此各行政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村长、书记要亲自担任本次清查取缔活动的总指挥,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清查取缔工作负全责。
(二)认真摸底排查。各行政村委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摸清底细,清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有环境违法企业要逐一建立台账,并于20日下午报送清查取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清查取缔工作中态度坚决,行动果断,取得好的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好的经验做法将转发全区。对在工作中不执行规定和标准,隐情不报、消极怠工、敷衍塞责、没有按时上报有关情况、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轻微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有关材料报送。2011年10月20日前汇总上报《新乡市工业园区清查取缔“十五小”等违法企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