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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工业园区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2-03-09 来源:

根据2012227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李克常务副省长指示精神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新政食安【2012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园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做到全员行动,严格执法,依法规范,使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园区学校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严把学校周边食品的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食品安全关口,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及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动物血制品等学校师生生活必需品,乳制品及乳饮料、饮料、糕点类产品、蜂制品、保健食品以及集体聚餐、饭店等餐饮服务,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环节为重点,结合园区食品安全监管难点、热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控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解决学校周边突出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严把生产加工源头食品安全关:一是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生产场所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原料采购记录与验证资料是否一致、食品质量关键控制点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有无在食品生产中非法使用添加剂、有无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各类记录是否详实、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产品出厂是否批批检验等十项内容。二是针对村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等重点区域,供应学校和职工食堂的食品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等四类重点监管对象,小麦粉、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酒类产品、糕点等八类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劣质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许可证书超期生产加工食品、未按标准工艺生产加工食品等七种违法行为。

严把市场流通食品安全关:一是要突出抓好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整治。要集中力量,通过组织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及登记注册档案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资格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底数核查,依法纠正、处理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同时认真执行食品质量管理、食品退市、应急处置、消费纠纷解决、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重点抓好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自检等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市场的整治。要以学校周边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早夜市及流通类食品摊贩等食品交易活跃的消费热点场所,与学校师生生活密切相关且申投诉多的食品及节日性重点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一是要紧密结合学校师生餐饮消费特点,督促餐饮服务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小餐饮等重点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活动。同时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调味料和白酒、葡萄酒等消费量大的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瘦肉精肉品、地沟油、劣质酒等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审查,严把制作加工操作关、餐饮具消毒关,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各项制度落实、食品粗加工和切配操作安全规范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凉菜和生食水(海)产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记录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2012227开始,到20123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园区成立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彪担任,副组长由张强担任,成员单位有质监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社会事业局局长、城管大队大队长、商务局局长、人劳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杨志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工作。下设两个检查组,第一组负责园区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张兴庄中心小学周边和学院内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商局周振河任组长,成员由质监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大队、商务局、人劳局各一人、公安局二人组成;第二组负责园区樊庄、第五疃、李胡寨小学周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质监局杨志田任组长,成员由工商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大队、商务局、人劳局各一人组成。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到精心部署,周密组织,扎实推进,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搞好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要严格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和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并做好回查,保证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园区食安办加强督导检查,搞好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各单位整治工作中的成果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总结和分析,加大总结宣传和指导工作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重点指导和督办,对领导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批评。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纪追究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2012227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周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一律先停业、后整顿、再提升,不能容忍不合法现象存在。学院(校)是内部餐饮、超市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学院(校)内部餐饮、超市的管理,制定整治方案,办理有关手续,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食安委《关于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和园区的现状特点,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类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事业局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向园区质监部门备案,流通类食品摊贩和餐饮类食品摊贩分别向园区工商部门和社会事业局备案,在规定的经营地点经营。园区城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工作。

四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要以学校师生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饭店、餐馆、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快速筛查和法定检测。质监局负责检测,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测结果,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

五要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27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彰显政府决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应急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受理师生投诉案件。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应急工作准备。对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报告程序和时限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果断处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对思想不重视、迟报、漏报、慌报、瞒报,处置不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并于每日下午5时前报送本日整治行动情况。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针对本次整治行动中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效及经验、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总结,总结和报表于2012327日前报送电子邮箱:xxyzt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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