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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部门、驻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园区崛起战略的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结合园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实施质量兴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立市战略的意见》,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加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夯实质量工作基础,积极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以质取胜,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自主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富民强区”为中心任务,全面开展质量立区活动,到2015年底,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主导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节能减排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质量总体水平跨入市先进行列。
(一)产品质量居全市前列。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一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提高,食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居中原地区前列,相关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顾客满意率、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率指数显著提高。力争到2015 年,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 省名牌产品3个,总数达到4个,省著名商标3个,总数达到5个;90%以上工业品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每年至少争取1项市长质量奖。
——特色装备制造产品。装备制造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起重机械、振动机械、专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基础零部件等领域关键设备的设计水平、成套能力、整机装配合格率、可靠性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全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5%以上。
——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培养一批生物产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培育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汽车及零部件产品。打造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在国内具有较强优势的生产基地,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食品、药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超市和中小餐饮单位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重点食品企业通过HACCP认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重大事故处理率达到100%。药品生产(不含药品用辅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通过GMP、GSP认证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
——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品和先进制造等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在名优产品中的比重达到1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占到出口总额的10%左右。
(二)工程质量切实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建筑工程。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100%,争创市优质工程2项。
——道路工程。园区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85%,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60%。
——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综合优良率达到75%。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到95%以上。
——林业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5%,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9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提高到85%和80%以上。
(三)服务质量大幅提高。建立覆盖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综合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培育1个服务企业示范单位。
——商贸物流业。商贸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达到80%,重点培育10-15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物流市场,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打造2-3个物流服务国内优势品牌。
——金融保险业。推行金融、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顾客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四)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控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国家要求。
——空气质量。市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5天,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超过260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0.6%和13.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7.1%和14.7%。
——水质量。城区生态景观水域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园区监控段面劣V类水质体的比例降至40%以下,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8%。
(五)机关工作质量显著提高。在机关推行标准化管理,求质务实、高效廉洁成为全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各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以质取胜意识深入人心,机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勤政廉政的氛围进一步形成,继续开展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
——服务意识。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活动,积极创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服务性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
——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站式办公,网上办公,实行限时办结制。
——廉洁自律。加强公务人员防腐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完善监督机制,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同时,还需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质量、经济发展质量、人民生活质量、“三化”协调发展质量、教育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节约型社会取得明显成效,最终实现以质量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幅提高,以质求生存、以质求发展的质量立区核心理念。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三大战略
1.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在全市牢固树立“坚持质量第一,注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把以质取胜理念贯穿到生产、经营和服务全过程。坚持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质量求得生存,以质量占领市场,以质量促进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广大企业争创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推动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向名优企业、行业集聚。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培育一批制造业名牌;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
3.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协会、中介等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构建全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动工作机制和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二)推进十项工程
1.以标准为抓手,实施标准化工程。鼓励工业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杜绝无标生产;推动制定先进地方标准,保证食品、农产品安全,将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养殖过程、加工贮运至市场准入的全过程都纳入标准化管理;推行服务标准化,在金融、保险、房地产、物流、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机关工作标准、基层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在机关推行标准化。(质监分局牵头,经发局、建设局、商务局、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以名牌评价为抓手,实施名牌带动工程。通过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主任质量奖的培育和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品牌意识,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培养先进的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示范、带动全市企业追求卓越绩效,争创一流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牵头,经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3.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实施市场净化工程。围绕关系全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拒检、出厂不检验和超标排放等。全面建立打假责任网络,构建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商业欺诈、环境保护问题、市场价格违法等群众举报系统;对假冒伪劣严重的地区、行业和质量状况定期通报,并抄报人大和组织部门,作为政绩重要依据考核。(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建设局、环保分局等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各负其责)
4.以推行卓越绩效为抓手,实施质量兴企工程。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实施质量经营战略,将质量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管理升级。(质监分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5.以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技术支撑服务工程。鼓励重点企业建立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产业化基地和博士生工作站。(质监分局牵头,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6.以能效测试为抓手,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构建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推进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重点能耗企业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技术保障、市场准入、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产品,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治理城市生活能源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立一批林业标准化示范区,抓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程,抓好大沙河流域环境治理,推进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提高用水效率,初步建立起节水型工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化工、耐火等重污染行业的清理整顿和污染企业的关闭淘汰工作。建设生态和谐开发区。(质监分局牵头,经发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7.以强化第三方监督责任为抓手,实施安居畅行工程。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标准,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监督,加强室内装饰装潢质量监管和检测;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特别是桥梁、隧道等制约性工程的质量监控,确保交通道路工程质量。落实第三方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努力营造平安、放心的居住环境和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建设局牵头,质监分局、市政等相关部门配合)
8.以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抓手,实施质量信用工程。牢固树立“重质量、讲诚信”的经营理念,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与企业注册、经营纳税、金融借贷等诚信制度互为依托,逐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水平为目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和区域质量诚信评价活动,质监、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共同构建信用信息交流平台,联合建立对质量失信、资金失信、债务失信等行为的惩戒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和质量权威发布制度,构建全市质量信用体系。(质监分局牵头,商务局、建设局、工商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配合)
9.以市场准入为抓手,实施质量安全工程。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获证企业监管制度,加强从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小食品、小作坊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流通、商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加强餐饮、食堂等领域的监管,杜绝使用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行大型屠宰厂检验检疫官制度;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质监分局负责,社会事业局、工商分局、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
10.以宣传教育为抓手,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教育,宣传诚信典型,表彰名牌企业,开展让顾客满意活动,提高全民的质量素质;在学校建立质量教育基地,开设质量讲座,普及质量专业知识,开放检验测试机构;培训教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对人员素质培训和再教育的质量体系规范,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采取组建专家服务团,检测服务站,质量监督岗,质量监督协管员等措施,深入开展“质量月”、“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工作质量水平,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让不合格产品出厂,对全国人民负责,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园区,对全区人民负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质监分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职责分解
成立区质量立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质量立区工作规划,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政府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把质量立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全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质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质量立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统筹质量立区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质量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质量工作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强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和全市技术机构发展规划、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质量立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做好质量立区考核工作。
办公室要加大对质量立区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质量立区工作进程,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发局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技术机构建设、名优企业申报省、市级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同时,要制定行业质量振兴规划、扶持名优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对名优企业申报国债贴息项目、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改贴息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节能降耗活动。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加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建设行业工程技术管理,并在科技经费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要逐步把重要质量指标纳入全区统计范围,广泛收集质量信息数据,并会同质监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质量立区工作的科学指导。
财政局要逐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机构建设投入,增加实施名牌战略、产品监督检查、打假治劣、认证认可、标准制订等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各项质量奖励政策资金。
建设局要建立勘察、设计、材料、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各环节质量标准体系。以创建“中州杯”工程为目标,完善建筑业名牌示范工程评价机制。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区工程质量。
社会事业局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努力培养质量人才,服务质量事业的发展。
商务局要依法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流通秩序,鼓励企业出口创汇。
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及时查处无照经营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环保分局要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环境评价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环境质量监测监督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
安监分局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公安分局要加强与相关质量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涉及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通信、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建立健全和推广服务标准,大力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服务名牌。
工、青、妇等团体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表彰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应有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园区各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把质量工作纳入园区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质量兴区目标的实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区的合力。
(二)加快质量法制建设步伐。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要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三)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园区将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园区财政重点保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名牌产品培育等必需的经费投入,足额保障对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相关费用及涉及民生的计量检定费用。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
(四)建立和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制定《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质量奖”,对在质量振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引导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研制先进标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主任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届获奖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对获奖的单位,将给予奖励。
(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质量领域的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在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
(六)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集中对质量兴区战略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表彰实施质量兴区战略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曝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月”、“3·15 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附件:新乡工业园区质量立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2年4月2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意见
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兴区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天兴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邓清亮 管委会副主任
郭文攀 副调研员
张 强 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侯海涛 办公室主任
杨志田 质监分局局长
陈淑文 商务局长
朱永明 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祖林 财政局局长
宋 哲 建设局局长
李建军 市政公司经理
吴世富 园区城管大队队长
周振河 工商分局局长
崔秀德 国税分局局长
陈金顶 地税分局局长
李本勇 环保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园区质监分局局长杨志田兼任办公室主任,园区质监分局副局长茹青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