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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文件精神,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如下:
一、经严格审核论证,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12项,取消行政
审批项目25项,下放和接收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调整行政
审批项目35项。二、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要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
三、对公布接收省级下放管理层级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现象。
四、对公布保留和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五、以往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附件:1.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12项)
2.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25项)
3.下放和接收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项)
4.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5项)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12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12项)
1.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47项
2.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65项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5项)
(一)行政许可4项
1.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非煤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3.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审查初审
新乡市国家安全局(共2项)
(一)行政许可2项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2.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全审查
新乡市财政局(共3项)
(一)行政许可1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二)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1.账户审批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共7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