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公开 / 通知公告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3-02-07 来源: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3年,是新乡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而着力打造的城市新区,是新乡市招商引资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窗口。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南口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73-3686280/2054494。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提前下载打印)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交纳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2、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
3、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研究同意,取消该岗位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核减情况将通过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告。
5、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博士学位报考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学位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在同等学历情况下本硕专业一致、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录取。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解聘意见,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8628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