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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是产业的龙头、城市名片,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关系企业自身,还关系到整个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形象。为加大对我市大企业、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市政府拟对重点企业、大型企业建立严格、系统的日常质量监管体制,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将企业做成“百年老店”,始终保持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为指向,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使命,以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重点,扎实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工作,实现新乡市重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对重点企业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加强重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基础,确保安全底线,使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升,质量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联动。质监部门是质量振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管的规划、计划,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重点企业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工作范围,明确质量监管任务,确定质量目标,强化服务意识。同时,发挥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提升质量提供更多的服务。
(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建立严格的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促进重点企业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素质,充分利用质检系统技术资源,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提高检测水平。
(三)创建友好型质量监管模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在质量监管方面的合作,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创建友好型质量监管模式,促进我市重点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重点企业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相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加强重点企业日常质量监管、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新乡市重点企业的产品质量竞争力指数逐年增长。
市质监局:组织制定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重点企业日常质量监管工作规划及年度监管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重点企业质量系统建设,调查统计重点企业产品质量状况,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关人员考核机制。每半年向市政府报送一次重点企业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市工信局:将市重点企业、大型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作为考察的重点。对重点企业的主要经营指标进行分析,并列出参考值,主要经营指标低于参考值时,通知市质监局启动多部门联动监管模式。
市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的重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确保商品消费安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重点企业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
市发改委:鼓励企业争取进入国家、省级技术中心。
市科技局: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专利,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质量发展水平。
市财政局:制定针对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管和质量提升相关激励机制,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兑现奖励政策。
市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重点企业质量提升加大报道力度,引导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五、工作方法
(一)制定质量监管方案,构成多层次、多方位的质量监管体系。市工信局要对省、市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当发现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时,要及时上报政府,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适时启动由质监局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主动监管模式,主动深入企业,加强质量监管的力度与频次,帮助企业实现质量安全。
(二)制定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本着保护重点企业的态度,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苗头时,适时启动重点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力争将质量事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
(三)当企业出现质量问题后,市质监部门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企业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整合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搭建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提供硬件保证。市质监局要将我市大型企业的检测平台进行汇总,结合我市质监局已拥有的检测平台,构建全市检测平台数据库,为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提供硬件保障。对于我市检测平台不能检测的领域,可积极利用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或是高校、技术单位等有利资源,完善检测监管的领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新乡市重点企业日常质量监管机制是提升新乡市企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企业质量安全对于重点企业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做好落实推动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效推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筑牢新乡市重点企业质量安全屏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及时传递信息,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重点企业质量监管宣传工作。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