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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各行政村农户私搭乱建的通知

时间:2013-03-19 来源:

各行政村:

为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提高城市品位,更好的建设新型社区,经经开区管委会研究,严禁各行政村农户私搭乱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各行政村农户未经批准私搭乱建。新工区办〔20085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在园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规划出台前,暂停新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房屋;新农办〔20114号文第四条要求各村一律禁止新建、翻建住宅,够分户条件的,一律入住多层或高层。目前,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的自建社区为安康社区,多层或高层住宅的社区为张兴庄、樊李社区。因此,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限期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不再进行经济处罚;对不能限期拆除的,由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组织力量强行执法,予以拆除,并给以经济处罚。

2、严格执法治理,强化责任追究。一是经开区将成立私搭乱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不定期到各村巡回检查,发现私搭乱建的要严格执法。对私搭乱建户,除限期拆除外,视情节给予农户5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二是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对本村的宣传、监督工作。管委会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目标,每发现一户,对该村扣除3-5分,并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50-1000元。

3、确实需要建房的农户,愿意到安康社区自建的,可按照新工管〔201030号文件和新农办〔20114号文件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即入住安康社区自建的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资格认定初审意见报园区新农办审查;签订《拆旧建新协议》;所在村村委会与安康社区管委会签订《土地置换协议》进行土地置换;领取《新型社区房屋建设准建证》,由安康社区管委会负责测绘放线,打点定位;并享受入住社区的10项优惠政策。不愿意自建的,参照新工管〔201117号文件进行安置,即参照《贾堤村拆迁安置方案》进行安置。

4、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私搭乱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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