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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专业化产业集群招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5-02 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专业化产业集群招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
52

 

新乡市专业化产业集群招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和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大力实施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集群式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全市开展专业化产业集群招商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为引领,抢抓境内外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载体、重点区域招商,以引进重大产业、基地型和产业集群项目为重点,以龙头引进形成雁阵效应,以链式发展促进集群培育,高起点谋划战略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动力电池及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电子信息、现代煤化工、特色装备制造、传统优势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选择1-2个主导产业作为突破口,力争2013年实现引进产业集群项目保一争二目标,即确保落地1个产业集群项目,争取两个;开工重大产业项目实现“1+2+3”的目标,即开工1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两个5—10亿元的主导产业项目、33—5亿元的链式项目。经过3—5年的努力,在重点产业引进一批战略支撑项目、龙头和配套企业;在关键领域引进一批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在重点园区集聚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全市形成20个以上产业特色和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力争国内外500强及行业50强企业引进数量、产业链条完整度、产业集聚规模、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和带动能力等主要指标居中原经济区前列。
  三、重点工作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按照绘制产业链图谱,编制产业集群招商路线图,制定招商行动计划,实施产业集群招商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分析境内外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区域分布和产业优势,深入研究其战略布局调整取向,结合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目标,逐一制定产业集群招商计划和行动方案,明确招商方向,锁定招商对象,实行一业一企一组一策的办法,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介项目,努力寻求合作切入点,扎实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工作。
  1.电池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依托金龙、环宇、科隆和新能电动汽车等重点企业,进一步提升电池隔膜、电池正负极材料的质量水平,加快产业化步伐。加强电动汽车零部件和系统总成的开发合作。积极推进牧野区电池电源及材料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平原新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品产业集群,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建设竞争优势明显的动力电池基地和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基地。
  2.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积极推进平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县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以血液制品、生物菌疫苗、生物发酵、生物核苷、生物基因等生物制品为重点,建设规模优势突出、主导产业鲜明、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地,配套建设辐射全国的医药物流配送基地。
  3.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发展卫星通信、电波研究成果应用、战术数据链、微波着陆系统、超宽带自组网通信电台等高端产品,开发生产砷化镓、单晶硅等信息材料,扩大电子元器件生产规模,开展通信技术服务和通信工程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信息产业研发生产基地。
  4.装备制造产业。积极推进卫辉市、辉县市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长垣县起重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煤化工、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产品,增强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起重机械、振动机械、大型铸锻件等传统产品,建设全国性生产基地。5.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大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利用MTO技术和生物技术等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联合发展现代煤化工装备,重点推进获嘉县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现代煤化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示范基地。
  6.制冷产业。重点推进新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冷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中高档冰箱产品比重,实现空调产品规模效益,突破大型制冷装备技术瓶颈,发展冷藏物流产业链,建设制冷压缩机基地,加快制冷零部件产品升级换代,建设全国重要的制冷产品制造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产品出口基地和配套产业基地。
  7.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专用汽车、汽车空调、转向、制动、变速系统总成,积极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垣县、辉县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
  8.食品加工产业。发挥区位优势,引进知名品牌,积极承接方便食品和休闲食品产业转移,积极推进卫辉市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延津县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饮料发展,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用面粉、乳()品等生产基地。
  9.纺织服装产业。积极推进卫辉市综合纺织产业集群发展,突出发展服装、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产业,改造提升棉纺织和化纤等传统产业,高起点适度发展印染产业,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打造中原经济区有影响力的纺织服装产业承接地。
  10.商贸物流业。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南环、北环等综合物流园区为重点加快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特色鲜明、覆盖广阔、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加快红旗区市级中心商务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积极推进牧野区新乡市北部物流批发产业集群、卫滨区皮革服装商贸物流产业集群发展,打造豫北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
  ()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
  1.积极开展小分队定向招商。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自成小组,主要领导带队,保证5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产业集群招商引资。小分队招商人员要带项目、结伙伴、引资金。每个小分队要带1个产业集群项目,每个项目至少有3-5个目标伙伴进行联系和洽谈。小分队招商分三线进行,一线人员采用走出去一对一、面对面直接对接洽谈,在重点区域或者针对重点项目开展定向招商、驻地招商;二线人员要为一线招商人员提供洽谈项目所需的资源、市场、政策、环境等保障;三线人员要为落地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2.着重开展以商招商。重点选择中兵、中航、中粮、中科、百威啤酒、河南煤化、欧玛汽配、娃哈哈、立白、万向、健康元、空气化工、天光科技、海宁皮革城、杭州四季青等已落户我市的20家大型外来投资企业作为我市基地企业,通过它们及时掌握其总部及国内外同行业投资信息,深度挖掘其市场网络和客商群体,积极引进其上下游相关企业,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实现以商招商的葡萄串效应。
  3.积极推进企业招商。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我市金龙、华兰、白鹭、科隆、心连心、新亚、卫华等优势企业积极性,使企业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重点引导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有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民营企业对外招商嫁接,引进配套项目、产业链项目,促进企业集群化,实现梯度发展,不断做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实力。
  4.大力实施委托招商。搭建行业协会、商会平台,实施行业协会委托招商。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广东省体育产业协会、中山市印刷包装协会、慈溪小家电产业协会等全国知名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联络沟通,掌握其产业发展趋势、企业投资需求,与我市优势产业招商项目进行高效快捷衔接。2013年力争与5个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行业协会协助我市招商小分队开展活动,推进与行业内企业对接,形成稳定运作体系。
  ()打造招商载体,发挥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开发区、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在产业集群招商中的主要载体作用,打造产业集群招商载体和平台。注重利用国家级开发区的金字招牌效应,高起点、高水平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发挥其窗口、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促进和提升开发区的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加强产业聚集区公共平台建设,根据产业集群发展的特点,建立完善产业招商行业性支持体系。高水平规范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域产业园和境外招商工业园,为承接境内外重大和集群式转移项目提供发展空间。
  ()坚持示范引领,促进产业集聚
  园区示范。各类示范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招商产业园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明确自身产业特点,加快发展专业工业园、特色产业园,在招商引资、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集群示范。发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示范带动效应,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路子,大力实施招强引优战略,注重引进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龙头项目、重大支撑项目和外资项目,以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生产能力和产业集聚度,促进全市产业集群不断上规模、强链条、创品牌。项目示范。围绕现有产业和骨干企业,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准确把握市场动向,抓紧研究和提报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可行性强的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通过召开投资治谈会、新闻发布会和借助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重点推介。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做大规模、延长链条,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增强支撑带动能力,为产业链招商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一把手为产业集群招商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市、县两级结合、部门协调推进的联动机制、分包督导机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产业集群招商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产业集群招商的重大问题,对全市产业集群招商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市开放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市产业集群招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实行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招商方案,组建招商队伍,突破重点项目的工作方式,把产业集群招商工作组织好,实施好,推动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
  ()完善机制,加强督导
  建立项目评估例会制度。由市发改、商务、工信、国资、国土、规划、环保、工商、科技、税务、安监、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项目评估小组,定期开会,对项目立项、投资强度、环境评价、科技含量、经济效益进行综合分析,由招商引资选资转变。坚持两会一督查制度。即充分利用重大项目推进例会、对外开放工作例会作用,协调解决招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实施步伐。市开放办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开展产业集群招商情况定期督查,在全市通报进展情况,并将产业集群招商情况纳入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外来投资引进、促进、外商权益保护三个中心职能,对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提升对基地型、集群式项目的吸引力。
  ()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承裁能力
  对符合产业定位、带动能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的龙头企业和省、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省、市政府下达各县()、区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城乡增减挂钩和挖潜指标予以优先保障,项目新征土地可按分批次用地方式单独组卷报批。对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落户产业集聚区实行优惠地价供地。鼓励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按照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项目准入条件和有关协议,一次性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区中园,自行开发、建设、招商和经营。整合全市环境容量资源,向产业集群发展快的产业集聚区重点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要求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在环境容量指标配置上给与优先保障。把产业集聚区作为单独环评审批管理单元,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和服务,减少环节,加快审批。加大对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通过发债、上市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五、考核办法
  ()产业集群招商目标及分值设定
  总分值100,各项分值分布如下:
  1.新引进开工1个总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项目(类似产业或关联项目要达到5个以上),30分。
  2.新引进开工1个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5分。
  3.新引进开工两个投资额在5—10亿元的主导产业项目,25分。
  4.新引进开工3个投资额在3—5亿元的配套产业项目,20分。
  ()评分细则
  1.新引进开工1个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项目(类似产业或关联项目要达到5个以上)。完成110亿元项目得30,每超额一个按照30/个加分,上不封顶;每个产业集群项目以10亿元为单位,投资额每增加10亿元加5,上不封顶;关联项目每增加1个得3,上不封顶。
  2.新引进开工1个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完成1个者得25,每超额一个按照25/个加分,上不封顶;10亿元为单位,投资额每增加10亿元加5,上不封顶。
  3.新引进开工两个投资额在5—10亿元的主导产业项目。完成两个者得25,不足的按照比例计分;每超额一个按照12/个加分,上不封顶。
  4.新引进开工3个投资在3—5亿元的配套产业项目,完成3个者得20;不足的按照比例计分;每超额一个按照6/个加分,上不封顶。
  5.引进产业集群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得分不重复计算,以单项得分高者计分。
  ()考核认定方式和考核结果运用
  1.所有项目以开工为准计分,签约项目不计。2.采取每月通报、每季度督查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
  3.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1015)文件精神,本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招商引资综合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值的50%;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占考核总分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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