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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及水系基础设施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人选择招标公告

时间:2013-06-19 来源:

1、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及水系基础设施工程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人选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及水系基础设施工程

BOT项目特许经营权人选择

2.2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总规模日供水10万吨,一期日供水5万吨。

水系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水系面积2400亩,蓄水量850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在投资人运营周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项目移交。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投资人运营周期:28年。水系基础设施工程在工业用自来水厂正式商业运营5年后招标人回收。具体回收方式由双方协商制定。

2.4工程造价:约7亿元(开发区工业用自来水:约2亿元。水系基础设施工程:约5亿元。)

2.5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纬八路北。

2.6工期要求:依据项目情况。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对工业用自来水相关规定的要求。

2.8发包方式: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对投标单位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有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项目的成功案例,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

2)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当地成立供水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具有不少于   3亿  元的项目建设储备金(由银行出具资金证明)。

4)供水厂建成后,工业用水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核准。

4、投标单位需提供: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次项目的实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注:如果是外资企业提供能说明投标单位类似要求的证明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间为2012 12 3 日至2012 12 12 日,每天上午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14 30 分至 17 00 分(123日至5日在原址人民东路115号报名,1211日至12日新乡市人民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公休日、节假日126日、127日、1210日除外)。

5、招标文件费用:为 1000 /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13上午09:00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市民中心四楼第 六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

8、监督单位电话:

新乡工业园区财政局:          0373-3686060     

新乡工业园区建设局:          0373-3686158

新乡工业园区纪检委:          0373-3686269

 

招标人: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浮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86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72053

 

监督部门:

                                         2012 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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