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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以下简称《纲要》),坚持以质取胜,努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10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重大意义
质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实力的综合反映,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自1997年我市颁布实施《新乡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2010年)》以来,我市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推进质量工作的政策措施,通过持续推广ISO9001质量体系国际标准和卓越绩效国家标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设立市长质量奖,开展质量立市和质量提升活动,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名牌战略,引导社会各行各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基础工作不断加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明显。但是,我市质量发展的基础还相对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片面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不强,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现代服务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服务质量水平离消费者要求还有距离,提升空间很大;城市基础设施、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还不尽如人意;环境质量的改善,任重道远。
“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需求更加突出。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探索走出一条“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坚实的质量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对质量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认真贯彻《纲要》,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市,把质量作为发展大事、民生大事、立市大事抓紧抓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之举,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所在,是建设幸福新乡、文明新乡和宜居生态新乡的必由之路。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大力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建设,着力构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质量创新体系、质量诚信体系,着力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着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夯实基础、综合施策,全面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质量意识持续增强,全市质量基础工作明显加强,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和带动能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经济发展和效益明显提高,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1.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争创1个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3个以上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2.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交通、水利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不低于95%,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及名牌施工企业。
3.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医疗、旅游、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中原文化特色的服务名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顾客满意度明显提升。
4.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施碧水蓝天工程。节能环保型产品普遍采用,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全面推广,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比重显著增加,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指标居全省前列。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战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1.提升产品质量。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在特色装备制造、制冷、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优势支柱产业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建立完善农产品、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可追溯制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及有关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交通、车站、输变电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实施“精品工程”,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及“中州杯”奖等品牌工程。
3.提升服务质量。围绕建设幸福新乡,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质量。借鉴国内外服务业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八里沟、万仙山、比干庙等一大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建立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强化对服务业质量提升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协调发展能力。
4.强化现代产业技术标准引领作用。围绕构建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生物与新医药、动力电池与电动车、现代煤化工等新兴产业和食品、纺织、造纸、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突出抓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联盟标准制订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拓展现代服务业标准覆盖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5.增强现代农业标准化发展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紧紧围绕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把我市建成全省乃至全国农业标准化先行区。建立生产、生态、生活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化新模式,完善农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农产品期货贸易、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6.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围绕绿色建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关键技术,开展绿化与园林、环境卫生与市容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城乡安全保障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建筑等事故灾害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活动,提高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覆盖率,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三)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7.健全品牌发展机制。制定新乡市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措施,健全以消费者认可、市场竞争中产生为基础的名牌培育制度。探索推行品牌货币评估制度,开展品牌价值评价试点,鼓励企业争创品牌价值500强企业。建立名牌培育激励制度,对名牌企业在人才引进、财政税收、项目引进、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将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驰名商标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自主品牌发展环境。
8.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争创一批知名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在特色装备制造、制冷、汽车零部件等优势支柱产业培育形成一批享誉全国的名牌产品。大力推进品牌农业战略,在优质大米、专用小麦、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名牌农产品。将区域特色产品培育形成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培育知名的生态旅游品牌、文化品牌。
9.加强品牌示范引导。以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培育形成一批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的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围绕推动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一批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河南名牌企业为主体,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的区域品牌。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南太行风景旅游度假区、黄河文化旅游带,打造我市知名品牌景区和精品景点。
(四)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0.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在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企业法人和质检岗位人员考试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
1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卓越绩效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PEM(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2.发挥优势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分享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推动我市龙头骨干企业成为制定国家、省标准的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质量竞争力。
(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1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企业质量安全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强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形成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制定实施我市重点监管产品和工程建设项目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食品、饲料、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登记管理等监管制度。14.严格质量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等法律和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敏感进出口商品,进一步严格质量准入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实施召回,对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产品强制其退出市场。进入产业集聚区的食品生产企业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重点研究制定实施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依法强制其退出相关领域。
15.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共享风险信息资源,提升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水平和防范处置能力。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制度。实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重点强化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16.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重大质量安全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六)加强质量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发展创新机制。
17.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研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质量创新服务平台,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18.推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技术攻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全市50户规模优势企业和30户高成长性企业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技术创新活动,组织生产管理一线工人进行质量技术攻关。
19.加强质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培养质量创新人才。推动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相关专业,造就一批质量创新领军人才。加强与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的合作,打造一批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创新团队。建立和规范各级质量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培训。加大质量工程师的培育力度,激励质量从业人员报考质量工程师,提高质量专业人员素质,为质量创新和质量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的质量技术管理人才。
(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20.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21.健全质量信用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和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监、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制假售假、严重失信企业列入质量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22.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前提,倡导优质、安全、低碳、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依法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等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强化质量舆论监督,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八)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夯实质量发展根基。
23.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工作,培育和规范全市计量检定校准市场,推进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加强计量器具的强制性检定管理,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和工程计量工作。强化能源计量监管,研究制定高耗能设备节能监测标准、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取水定额标准,健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加快大口径流量计量、大型医疗设备计量能力建设,完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全市计量服务能力。
24.健全认证认可体系。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大力推进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积极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的监管,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认证机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和获证企业的监管,增强认证认可有效性。
25.建设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以国家质检中心建设为龙头,以省级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先进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先进标准研制、质量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26.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完善质量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质量行政许可审批的网络化、信息化。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诚信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包括质量发展综合业务数据库、经济户籍和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技术法规数据库等在内的数据库体系,实现全市质量安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纲要》和本意见组织实施的统筹规划、督导检查,制订落实质量发展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泛开展质量立市、质量立县(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质量振兴活动。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激励政策。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标准化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逐步在我市产业集聚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通过争取国家中小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技术创新。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和品牌创建等奖励扶持政策。健全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新闻媒体要建立质量宣传栏目,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设质量教育课堂,普及质量教育,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
(四)加强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要强化对《纲要》和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市质量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细则,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格行政问责。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