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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9-12 来源: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新安委办〔20135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6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831日上午,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至目前,已造成15人死亡,20余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3]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即日起至9月底组织开展我市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摸清全市涉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消除事故隐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生产安全秩序,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涉氨企业发生生产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涉氨企业,重点是液氨生产企业、使用液氨做为原辅材料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专业冷库经营单位等。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岗位)特别是涉氨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涉氨岗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动土、盲板、短路、吊装、高处作业、设备维修和受限空间等八大安全作业规范的执行情况。

6、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尾气吸收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7、未经正规设计和超资质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设计安全诊断情况。

8、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以及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情况;

9、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建档、备案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罐区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并按照规定配备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在储存场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并配备应急报警通讯器材等。

三、检查步骤

(一)调查摸底、企业自查阶段(9210日)

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涉氨企业进一步排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认真填写《涉氨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于91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涉氨企业要组织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认真的分析评估,找出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在此基础上重点检查工艺、装置、储存罐区等重要设施设备及其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状况以及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落实情况等,逐道工艺、逐条管线、逐台设备、逐个阀门、逐个预警预报节点全面细致地摸排,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联合检查、督促整改阶段(91225日)

 各涉氨企业要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对辖区内所有涉氨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要督促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安全投入,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抓好落实。对涉氨企业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让企业自觉采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约束自己

(三)检查总结、督查阶段(92630日)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  认真总结本辖区、本部门开展检查的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全市所有涉氨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本次大检查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一次全面、全员、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亲自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专家认真开展大检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班组和每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个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都必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查;安全技术力量不足的涉氨企业可自行聘请安全技术专家或安全中介机构进行检

(二)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安监、工信、工商、质检、商务、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部门组成政府联合检查组,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自查自报,对构成重大隐患的,严格落实省安委办提出的“四个一律”。各执法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严格依法查处。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摸清涉氨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区域涉氨企业自身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涉氨企业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对涉及《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中“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直接制冷系统”设备改造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的时限要求,逾期未达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关闭。切实通过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全市涉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信息调度,按要求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各县(市)、区于914日前上报贯彻落实省、市通知情况,927日前上报检查整顿情况。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氨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新乡市涉氨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一三年九月九日

联 系 人:许勤东   联系电话:15603739663

段学杰   联系电话:18537312828

电子邮箱:xajg2@sohu.com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安委办明电〔201326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63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我省迅速组织开展了重点液氨使用企业的专项安全检查。831日上午,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露事故,至目前,已造成15人死亡,20余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省政府安委会决定进一步采取果断严厉措施,深化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各涉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企业、专业冷库经营单位等。

二、   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91日至930日。

三、   检查内容

前期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液

氨冷库管理制度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处置及应急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   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联合检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这次检查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安监、工信、工商、质检、商务、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部门组成政府联合检查组,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对辖区内涉氨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2.强化严管严控,严厉打击查处。对发现的隐患,一律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豫政〔201254号)进行评估;对构成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顶格追究法律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未履行“三同时”程序,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依法处理;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的由质监部门处理;对违反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由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处理。

3.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安全达标。各相关企业要对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1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迅速开展液氨制冷系统由直接制冷改造为间接制冷,20131231日前,必须整改到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启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3年底以前规模以上相关企业未实现达标或未启动的,各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关闭。

各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要加强对信息的调度,各有关企业要在98日前上报自查情况至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于915日上报本辖区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930号前报检查整顿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 

 

联 系 人:张成玉   王春选

联系电话:0371-65866816

电子信箱:shengjuerchu@163.com

 

                              2013年8月31


附件2

 

新乡市涉氨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化工/工贸)

营业收入

职 工 人 数

氨年储存/使用量(吨)

持有安全资格证书人数

有无专职安全管理部门

直接制冷或间接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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