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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7年)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7年)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索引号:G0001-0201-2013-00205
文件编号:新政文(2013)190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3-10-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1日

新乡市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2013-2017年)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3〕42号)要求,结合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及布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切实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成果,加强林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充分发挥林业在“两不三新”三化协调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努力建设美丽新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为实现中原经济区强市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规划目标
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83.300万亩,森林面积达到28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抚育与改造38.029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100万立方米,林业资源综合效益价值达到300亿元,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90亿元,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生态文化体系初步构成,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
(三)规划布局
根据新乡市自然区域特征,将全市划分为“两区”(太行山地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两带”(沿黄河生态涵养带、沿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多点”(所辖县市区建成区、乡镇及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的空间格局,形成“二区二带多点”的区域生态网络。
1.太行山地生态区
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3个市(区)。总面积为290.08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23.3%。建设重点:加强对公益林的保护,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名优特新经济林、生态能源林及生物质能源林等,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
2.平原生态涵养区
涉及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及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的平原部分,共12个县(市)、区。总面积为588.54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7.3%。该区多功能、多层次的农田防护体系尚不完善,综合防护效能没有充分发挥。建设重点:抓好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苗木花卉等基地,高标准建设生态廊道,提升绿化的档次和质量。
3.沿黄河生态涵养带
涉及原阳县、封丘县、长垣县3个县,境内干流180公里,总面积253.18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该区多为沙区,土地沙化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建设重点: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黄河堤防临河防浪林和背河护堤林等,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
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两市1区,干渠总长77.7公里,总面积113.13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1%。该区多为山前平原,森林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人地矛盾”突出,水质污染的潜在威胁很大。建设重点:在干渠两侧营造高标准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防止污染,保护水质安全,建成集景观效应、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走廊。在干渠城市和城市边缘段建设园林景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5.多点
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实施5条快速通道绿化和大规模扩绿,推进环城景观林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引导农民利用“四旁”(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种植优良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富裕;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好农村的自然生态;发掘乡村森林文化内涵,建设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发展,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二、建设重点
(一)生态体系提升工程
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规划的要求,在继续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重点实施生态廊道网络、“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山区营造林四大省级重点生态工程。工程建设总规模99.009万亩,其中造林64.280万亩(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6.541万亩,中幼林抚育28.188万亩。
1.国家林业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安排,积极争取和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工程、造林补贴试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八大国家林业重点工程。
2.省级重点生态工程
(1)生态廊道网络工程。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根据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规划的标准建设沟河路渠两侧绿化带,在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廊道的重要地段,适当增加绿化宽度,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常绿树种比例,高标准绿化美化;路(渠)基两侧挖方坡面适度硬化后栽植灌木、藤本或常绿树种进行绿化美化,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
规划任务6.382万亩,其中新造和更新面积3.837万亩;改造面积0.760万亩;抚育面积1.785万亩。
(2)“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涉及凤泉区、红旗区、卫滨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11个县(市)、区。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工程建设相结合,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现农田林网标准化;以乡、村道路和三级支流为骨干林带,两侧各栽植两行以上乔木;增加乔灌及针阔结合比例,提高综合防护功能。
规划任务9.683万亩,其中新建和更新林网间作折合片林6.586万亩;改造林网间作折合片林1.031万亩;抚育林网间作折合片林2.066万亩。
(3)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围绕352个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结合街道和建筑物布局特点,以社区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按照以下标准搞好绿化、美化:外侧生态防护林带要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乔灌比例达到75%以上。按照城镇和居住区园林景观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营造适宜居民居住和休闲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园林景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规划任务3.100万亩。
(4)山区营造林工程。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重点在水源地和水库周围的汇水区实施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迳流的生态防护功能;在易发生泥石流的地段,采用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注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群落体系,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规划任务79.844万亩,其中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50.757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750万亩,中幼林抚育24.337万亩。
(二)林业产业提升工程
规划实施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工业四大林业产业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发展花卉苗木4.129万亩;新造特色经济林3.512万亩,改造3.300万亩;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22.500万亩;新增林产工业原料林基地面积15.508万亩;建成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6个。
1.花卉苗木。涉及凤泉区、红旗区、牧野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11个县(市)、区。重点发展新乡市绿色园林、积玉园林、碧波园林绿化苗木、获嘉海芋生物香水百合、原阳大唐生物科技蝴蝶兰和长垣亿隆等,在全市形成苗木花卉生产的基地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打造名牌产品、特色产品,全面提高种苗质量,提升种苗花卉产业活力。
规划新增面积4.129万亩,其中鲜切花0.180万亩,园林绿化苗木3.432万亩,其他花卉0.517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两个。
2.特色经济林。涉及凤泉区、红旗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10个县(市)、区。重点建设辉县、卫辉、凤泉以核桃、山楂、鲜桃为主的沿山经济林基地;封丘树莓、金银花基地;城市近郊时令鲜果基地;长垣红提葡萄、冬枣、梨鲜果基地。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保障果品安全,推动经济林产品上水平上档次。
规划任务6.812万亩,其中新造3.512万亩(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林2.200万亩、果树林0.912万亩、其它经济林0.400万亩),改造3.300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两个。
3.林下种植养殖。涉及凤泉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9个县(市)、区。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围绕“绿色、有机”特色,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
规划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22.500万亩,涉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265个、农户1.62万户。其中林下种植面积15.500万亩(林药6.200万亩,林菌2.050万亩,林菜4.300万亩,林经0.95万亩,林草0.700万亩,其他1.300万亩),林下养殖面积7.000万亩,规模达到241万只(头、箱)(林禽230万只,林畜11万头)。野生动物繁育利用0.500万头(只、条)。建设巩固林下种植养殖农民合作组织265个(其中新建43个),建成产业化集群1个。
4.林产工业
(1)经济林产品加工。涉及凤泉区、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7个县(市)、区。以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为依托,重点建设辉县、卫辉、凤泉以核桃、山楂、鲜桃为主的沿山经济林基地;封丘树莓、金银花基地;城市近郊时令鲜果基地;长垣红提葡萄、冬枣、梨鲜果基地。大力发展经济林产品贮藏与加工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形式,构建经济林产供销一条龙、技工贸一体化的产业格局,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加强果品贮藏库建设。提高经济林产品的附加值,延长产品链条,增加产品品种,提升储藏能力。经济林产品新增年加工能力0.662万吨。
(2)木材加工业。涉及凤泉区、牧野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10个县(市)、区。重点支持新亚集团等林纸一体化企业建设,重点扶持河南宏达木业有限公司等林板企业建设,引进先进技术、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档设备,加强经营管理,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品牌知名度。重点在黄河故道、沿黄的滩涂地建设原料林基地。新造原料林基地15.508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1个。
(三)生态文化提升工程
1.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社会了解生态知识,认识自然规律,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促进生产方式和消费理念的转变,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努力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生态文化建设,举办好槐花节、桃花节、银花节、连翘节、采摘节等生态文化活动;开办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纪念碑廊、南太行风景画展、森林绿色食品展等。重点开发南太行和黄河沿岸森林生态旅游景区,推出沿“八里沟、万仙山、齐王寨”、“黄河太行堤百里绿色长廊”等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优化和提升我市森林旅游品位。
到2017年,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达到两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含国家级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达到8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县达到两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单位达到两个,森林人家达到5个。
2.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和宣传。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及时广泛地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林业生态建设成就,为现代林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挖掘活动,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展、生态摄影展、文艺家采风和生态笔会等活动,鼓励开展生态文艺作品创制;积极挖掘整理森林文化典籍,出版反映森林历史文化内涵的作品;充分挖掘黄河文化、太行山文化、森林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旅游文化、园林文化等生态文化潜力;建设健全生态博物馆、小展览馆等生态文化设施,不断提高生态文化品位。
(四)支撑体系提升工程
1.林业资源管理。严格林地定额管理,落实好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确保到2017年全市林地保有量达到300万亩;加快建立全省林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平台,实现对林权变动情况的有效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实施好森林采伐分类管理。严格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服务建设与管理。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使全市木材检查站全部达到省级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示范站标准;切实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规划设计与资源监测岗位培训,配备必备的监测技术设备,提高全市森林资源监测质量,初步建成全市森林资源监测网络。
2.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健全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两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拯救工程。建立完善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平台,加强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能力建设。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3.林业防灾减灾。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大力提升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理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能力。及时推广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丰富和完善森林防火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火源管控长效机制,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四条防线”。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森林防火阻火隔离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等建设。重点治理区域森林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和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加强和提高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控灾系统和管理与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能力,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6%,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95%,省级标准森防站达到两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两个;以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目标,加强“四网”(群防网、联防网、信息网、协查网)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装备设备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林区警务室、治安卡点以及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刑事技术室和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以交通车辆、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单警装备为主要内容的装备配备,提升森林公安装备水平。力争基层森林公安机构设施装备达标率达到98%。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完善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和两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时发现并掌握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及时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4.林木良种化建设。完善国家级重点良种基地1处(辉县油松良种基地)、采种基地1处,新建良种基地1处,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60%以上,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完善部分花卉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开展主要造林树种种质资源调查,全面实施新乡特有、珍稀、濒危、重要的乔木、灌木、经济林、花卉的种质资源保存,新建1个种质资源库;强化林木种苗管理人员培训,新建1个市级质检站和两个县级质检站;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好、区域优势明显、技术力量强的国有苗圃确定为保障性苗圃,培育林木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和特殊生态功能苗木,全市设立保障性苗圃2—3处,总规模0.08万亩以上;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构建全市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5.林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林业生物、多林种多树种优化配置、困难立地条件地区植被恢复、林下经济培育、生态能源林培育等30项技术研究,选育林木优良新品种(无性系)3-5个,引进林木新品种30个;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林木良种8个,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12项。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分区建立一批示范效果好、辐射面广的科技示范区、示范基地,形成点、片、面相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重点建设省级林业标准化种植示范区3-5个,争取建成国家级林业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3个,建立科技兴林示范县1个,争取建成1个省级、1个市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县、乡镇,形成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完成国家、行业和地方林业标准制修订5个,建立与保护好金银花和树莓两个林业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监测监督机制、质量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涉及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林业设备(装备)的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以解决林业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前提,加强与中国林科院、中国农科院、河南农大、河南科技学院等单位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1-3项省院、市院科技合作及引智项目;培养引进森林生态系统、湿地、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碳汇、生物质能源林、经济林及园林花卉等方面的骨干人才;加强林业教育培训,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技术骨干培训、基层林业实用人才培训、林业改革配套培训等工程建设;建立现代林业人才开发体系,推进创新型科技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基层林区人才等计划。安排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外出考察、学习和学术交流等;奖励为林业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特别是长期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6.林业信息化建设。以全面实现林业信息化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以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突破口,加强林业网站建设,逐步强化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林业应用和信息服务,完善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监测、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全市林业系统网络互联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林业核心业务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库建设、安全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启动市级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配合完成省、市、县三级上下互联互通的全省林业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并加强林业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7.林业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建设“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目标,不断健全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完成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建设3-5个,县级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20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3-5个。使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乡土专家培养等,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重点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一是各级政府对本地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本级财政资金;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上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下级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三是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操作;四是林业部门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等职责,做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
(二)加大公共财政和社会投入。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实行各级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与财政收入和GDP同步增长。落实好豫政〔2013〕42号文中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要求,一是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补偿、生态廊道网络工程、“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山区营造林工程等国家和省级工程项目投资;二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文要求,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省、市、县按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8%、1%进行安排;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加快林业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步伐,促进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面发展。探索建立森林生态税的征收与管理制度;按照“谁开发投入、谁所有受益”的原则,鼓励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投资发展林业,使各种所有制林业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奖惩机制;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四是结合规划任务,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土地整治、结构调整、水土保持等可用于林业建设的资金,支持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
(三)构建完善的林业市场体系。大力培育林产品市场体系。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大力发展订单林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产品生产。一是加大林产品消费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国内市场需求,加快建设区域性林产品市场,健全林产品流通体系,建立适应农民需要的农村林产品市场;二是充分发挥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挖掘林产品城乡市场消费潜力,建立和完善多元、稳定、安全的林产品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四是积极探索生态效益价值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深化林业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率达到75%以上,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市、县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业务,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科学确定发展林下经济的种类与规模,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的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负担。积极探索国有场圃改革新路子,加快国有场圃脱贫步伐,使国有场圃危旧办公用房和危旧护林房得到全面改造,实现国有林场通等级公路和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国有林场通通讯、通网络、通电视等民生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深化全市林业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花卉协会、资源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全市林业建设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林业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林业普法考核制度;加强依法治林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加强服务型林业执法建设、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市、县级林业部门之间完备、便捷、高效运行的行政执法体系,做到办理流程、审批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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