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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 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有关问题的处 理 意 见

时间:2013-11-05 来源:

各职能部门:

20131031下午,经开区召开了四大班子扩大会议,传达了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经开区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纪委书记翟洪凯任组长,办公室、财政局、商务局和监察室为成员单位。经开区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随即召开了会议,对照八项规定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就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借车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凡私自在企业借用公务用车的部门,要求其立即将车辆归还企业。

二、鉴于我区成立时间较短,许多手续尚在完善阶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至今尚未给我区下达车辆编制,办理购车手续确有障碍。个别单位因公在企业借用车辆或以企业名义购买公务用车,一律先封存,后处理。经调查,对不符合用车规定的借用车辆,要么归还公司,要么进行拍卖处理;对符合用车规定的,待编制下达后,尽快完善借用车辆的过户手续。

 

 

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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