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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 添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2-10 来源:

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商务局、食安办:

    日前,国务院、河南省、新乡市食品安全办均下发了《关于开展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当前部分地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销售的熟制花生等食品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超范围使用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提出了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河南省食品安全办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新乡经开区关于开展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131210 

 

 

新乡经开区关于开展熟制花生

等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新政食安办〔20133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加强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

二、   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31210-12月13,为宣传发动阶段

1、采用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添加剂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的认识。

2、制定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31214-12月30,为专项治理阶段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熟制花生等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规范。

(三)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

针对专项治理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管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成效,巩固提升治理成果,进入常态监管阶段。

三、   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熟制花生类食品、辣椒制品、花椒制品、火锅底料等。

(二)重点场所。熟制花生等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

(三)重点对象。制售熟制花生等食品的小摊贩、小作坊、商场超市出租柜台经营者。

(四)重点项目。易非法添加的苏丹红、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易超范围使用的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

四、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熟制花生等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以熟制花生类食品、辣椒制品、花椒制品和火锅底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易非法添加的苏丹红、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易超范围使用的胭脂红等食品添加剂为重点项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凡判定为含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要严格依法处理。

(二)综合施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的要求,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质监分局要加强对熟制花生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使用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原料储存、生产记录、出场检验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小作坊原料采购和原料储存、加工设施设备、加工环境、加工过程等进行重点检查,严禁利用无合理来源和霉变、劣质原料生产加工花生等食品,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工商分局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依照许可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经营者经营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熟制花生等食品。

三是质监、工商分局要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工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的非食用物质,依法取缔无照(证)经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生产经营者。

四是商务局要加强对园区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引导食品生产者依法生产、规范管理、提升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三)严惩重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查重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行为。对未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经监督抽查发现涉嫌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涉及生产企业的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彻查原因、依法处理;涉及食品经营者的一律停业整顿,对问题食品要依法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开展市场清查、彻查原因、依法查处;涉及小作坊、小摊贩的,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罗丹明B等工业染料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要查封其生产经营场所,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售非法添加含工业染料和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监管岗位职责,不留死角,层层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监管实际,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成立专项治理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三)搞好协作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食安办及商务局要做好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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