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新乡经开区2015年“5+2”春季维稳 总体行动方案

时间:2015-01-30 来源: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为维护今年年初尤其是春节、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我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把维稳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省、市“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往往是各类上访、非访的多发期,春节前夕“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频发高发,尤其是去年以来因非法集资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已成为当前社会稳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此外,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显现,反映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经济纠纷、债务追讨等方面的稳定问题增多,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进入敏感期、活跃期、爆发期。一旦防范和处置不当,随时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改革发展良好局面。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维稳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针对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点面结合、长短兼顾、标本兼治,未雨绸缪、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努力实现“四确保一营造”目标(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经开区的干扰,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经开区改革发展实现“开门红”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 5+2行动计划

    根据年初尤其是春节、“两会”前后社会稳定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五项专项整治行动和两项集中行动:

     ()开展以非法集资受损群体为重点的特定社会利益群体稳定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

    1.针对非法集资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实际,配合《新乡市化解河南腾飞集团投资理财有限公司风险工作方案》《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全面摸清非法集资公司和受损群体人员底数,明确稳控责任,完善稳控措施。

    牵头单位:经发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信访办、社会事业局

2.针对腾飞等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可能发生的冲击党政机关、阻断交通、赴省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分别制定维稳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有效启动“4+2应急机制.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经发局

    3.对出租车行业群体、企业军转干部、复员退役军官、对越自卫反击战复退人员、原21核基地复退人员、原28基地复退人员、原22核器材基地复退人员、民办教师、涉艾人员、原农信社代办员、原农村医疗诊所人员、原焦枝铁路护路营民兵、原焦枝铁路会战民兵、文革“两案”人员、青海支边人员、银行系统协解人员、中石化系统协解人员等17个特定群体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落实稳控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大规模集聚。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经发局

4.对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等各类特定群体中排查出来的生活难以维持、迫切需要帮助的特殊家庭困难人员,列入今年春节前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对象,建立帮扶台帐,明确分包责任,落实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责任单位:工会

 ()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

 1.针对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比较集中的实际,各单位要对辖区内以建筑工地为重点的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用工企业,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台帐,对使用农民工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动态监控,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保证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报酬。

牵头单位:人劳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经发局、项目服务局、商务局、公安分局、信访办、东兴公司、新城公司

2.对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存在矛盾纠纷问题,逐领域、逐行业、逐群体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严格实行排查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人劳局、社会事业局、卫计委

 3.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人逐案落实包案责任和化解措施,做到“四有一不’,(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不上交矛盾)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

1.加大重点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各单位对去年以来承办的所有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对尚未彻底了结和未停访息诉的案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案责任,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做到每起案件“应结尽结”和“应息尽息”。对一时难于停访息诉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确保将信访人吸附稳定在经开区。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畅通信访渠道,持续开展大接访活动。各单位要继续坚持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全天接访,投入足够力量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引导上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每天要安排一名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引导群众依法就地解决问题。对于倾向性、苗头性和群体性不稳定因素,按照领导分工实行领导下访、预约接访和领导包案,直接与上访群众对话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快速稳妥处理,将上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大信访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让来访群众对依法逐级走访规定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书面和上网等形式反映问题,减少往返奔波、降低走访成本。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实行双向追究,加大依法处置力度。依据《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豫公通〔2014 214),加大对赴省进京无理缠访、闹访人员的依法处置力度。春节前,各单位要对近两年来问题已经解决和诉求无理但反复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的重点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对今年“两会”期间串联组织、煽动聚集赴省进京上访,采取极端方式缠访、闹访、借上访之名赴省进京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集中打击一批,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春节、“两会”期间赴市以上集体上访量大、重复上访问题突出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办公室

()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

1.按照从紧、从严、从细要求,全面启动社会治安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刑事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省公安厅部署的打击防范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抢劫、抢夺、盗窃电动自行车、掂包绺窃、入室盗窃等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岁末年初刑事警情高发态势;以全省禁毒会战、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为载体,持续加大对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抢劫、强奸、黑恶势力等大案要案坚决做到严厉打击、快侦快破。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 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全面加强治安防控,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党政机关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防控,在春节、元宵节、“两会”召开期间等敏感节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和捣乱破坏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 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针对非法集资利益受损群体聚集常态化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科学部署警力,做好党政机关、高速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巡逻值守工作,严防发生大规模聚集活动。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 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新乡市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认真吸取长垣县“12.1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冬春“平安”消防安全系列专项行动部署,对辖区旅馆、网吧、歌厅、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租赁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集中清理清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工商局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顿活动,严厉查处、纠正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根据春节期间客流特点和道路交通实际,加大执法、执勤、管理、服务力度,确保主要交通道路畅通,确保春运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4.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实名制台帐,明确包案领导、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一处,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局

责任单位: 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开展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违法犯罪行为集中行动

1.对煽动、组织群众聚众滋事、制造事端,冲击国家机关、阻断铁路公路等严重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2.重点对非法集资、恶意欠薪、违法上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五大专项排查和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确定一批典型案件,对构成犯罪的首要分子依法从严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和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信访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人劳局、安监局、建设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

()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法规政策大宣传集中行动

1.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依法上访走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四个专题的大规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知法、信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由经发局拟定初步宣传方案;依法上访走访专题由信访办拟定初步宣传方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题由人劳局拟定初步宣传方案;打击严重违法犯罪专题由公安分局拟定初步宣传方案。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经发局、人劳局、信访办

2.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在继续通过宣传板、宣传单等传统途径搞好宣传的同时,主动借助网络、手机报、QQ、微博、微信、LED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宣讲会、专题沟通见面会以及群众喜最乐见的文艺活动开展宣传,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法律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经发局、人劳局、信访办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经开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孙彪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陶建新为副组长的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落实党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工作推进,督促检查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办,并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开展督导协调,定期通报工作。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活动正常开展。管委会督查室在“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督导检查。

()明确时间节点。春季维稳行动原则上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到4月底结束。1月底前各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具体方案要完成制订并实施;2月、3月形成实施高潮;4月中下旬进行总结,并研究确定夏季维稳工作方案。

()做到上下联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维稳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做到归口明确、要求具体,确保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维稳整体合力。

()严格责任追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导向,加大问责力度。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方案不落实致使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或者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经开区信访领导小组按规定启动查究机制,视情节给予警告、约谈、通报批评、挂牌整治、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处理;应采取组织处理和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组织、纪检部门予以追究;涉嫌失职读职等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应急值守。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全面做好预案、人员、车辆、装备的保障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及时处置。要及时准确收集、报送各类重要涉稳情报信息,特别要注意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串联赴省进京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信息,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重大事故、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防止因信息不准、不及时导致事件处置错过最佳时机。对瞒报、迟报、漏报重要情况,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