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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5-07-23 来源: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查尽责、除隐患、

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工作方案》和《新乡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新政办〔201575号)等有关要求,管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舒庆同志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经开区“讲促创”活动部署,结合全面推动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全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按照全市“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进行。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劳局、商务局、财政局、经发局、土地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信访办、项目服务局、卫计委、环保局(水务办)、安监局、城管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新城公司、东兴公司等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协调推动全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

  三、工作职责分工

  根据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和经开区“讲促创”活动工作部署,各部门紧紧围绕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职责是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发动,并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一查到底;经开区的工作职责是成立组织机构,依据全市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完善具体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并认真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一查到底;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台账,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

()管委会。管委会负责经开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经开区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督查检查。要结合经开区实际,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综合检查组,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管委会各分管领导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对辖区内消防、油气输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养老院和敬老院、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企业等重点部门、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检查。市级对列入全市危险因素高危、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和单位要全部排查,一个不漏全覆盖;对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和单位抽查率不低于30%;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企业和单位抽查率不低于15%。经开区对列入区内的重大危险单元和存在较大以上隐患要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存在一般隐患的企业和单位抽查率不低于70%

   3.认真建立隐患台账。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排查、整改、消除和督查4个台账,详细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市政府安委会将建立14个县(市、区)、管委会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台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区域内各主管部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和督查台账。社会事业局要对照标准认真检查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4.强化安全督导检查。管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由区督查室牵头,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配合,对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在依法组织协调全面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同时,要特别强化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具体分工如下:

1.经发局要特别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和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中小企业、科技中介服务系统、民营科技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2.社会事业局要特别强化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类校车、校舍、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防踩踏、防火灾以及暑假期间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动植物防疫、检疫、造林抚育、林木采伐、森林防火、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农用机械、设备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3.公安分局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超限运输、营转非车辆使用、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4.人事劳动局要特别强化各类人才市场、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5.国土资源局要特别强化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6.建设局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城市道路和桥梁、危房改造、防汛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要特别强化公路、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7.商务局要特别强化系统内商场批发、零售,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8.卫计委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要特别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食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9.质监分局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10.安监局要特别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粉尘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11.环保局(水务办)要特别强化有害气体泄漏、污水处理和收排水系统领域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12.城管局要特别强化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城市垃圾中转、处置,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职责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城市绿化、亮化、垃圾收集、清运、清扫、处置专业的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13.消防大队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4.新城公司要特别强化在建工程、标准厂房及进驻创业园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15.东兴公司要特别强化在建工程、平原湖及相关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16.办公室要组织做好全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17.监察室、人劳局等部门按照有关党纪和法律法规,对各部门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大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要逐一重点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分别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和督查台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对存在的一般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时间不能超过3天。对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时限不能超过15天。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管委会挂牌督办,并指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跟踪督促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1.迅速排查。要严格落实岗位自查、班级巡查、车间(分厂、区队)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在发生事故、险情或遇到极端、异常天气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

  2.建立台帐。安全隐患工作台帐应包括:各类安全检查、风险评估(评价)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记录;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报表等,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

  3.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由本单位(分厂、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保障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治理到位的事故隐患逐项销号,并登记在案。

  四、重点检查内容和任务划分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排查消除以下9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

  ()消防。以养老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管理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以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等重点单位的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卫计委、供电公司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领域严厉查处大货车和大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监管。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设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房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房管分局、质监分局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安监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油气输送管道。结合正在开展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重点整治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防止形成新的隐患,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经发局、建设局、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安监局、规划局、质监分局

  ()防洪度汛。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土地局、水务办、安监局、供电公司

 ()农林领域。重点排查农用机械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隐患。排查养殖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食品药品领域。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严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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