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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2015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15-12-20 来源:


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要求,管委会决定从20151023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对所有社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公共区域及底层商业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遏制电动自行车和九小场所火灾事故;

3.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集中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的8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兵团化”排查发现的7896处火灾隐患和1.7万平方米彩钢板违章建筑,按期整改消除;

4.开展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20151130前,管委会、各行政村、重点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并逐级上报评估情况;

2.开展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修编城乡消防规划;

3.筹备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

4.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在城市建成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建立和落实消防区域联防工作机制;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201512月底前,所有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自纠和“六加一”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全面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完成。

3.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建筑等单位要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紧紧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认真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2.实施“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组织综治、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选拔、命名一批“社区消防宣传大使”。

3.强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宣传,统一张贴省公安厅通告、挂图,组织电动自行车模拟燃烧观摩试验。

4.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5.广泛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协调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发动社会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

6.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对社会单位“五员一室”和网格化消防管理“一长三员”全面培训一次。

三、工作职责

(一)属地政府的工作职责。各社区、行政村要结合辖区实际,在20151030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政府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重点场所、要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各社区、行政村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居民楼院逐一开展检查,着力解决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居民楼院底层商业场所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二)行业系统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对各部门机关办公楼、家属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单位的检查;教育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等的检查;民政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生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住建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文化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交通部门要牵头开展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的检查;商务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商贸服务行业、洗浴业的检查;宗教部门要牵头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等的检查;文物部门要牵头开展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旅游部门要牵头开展对旅游景点的检查。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社区、行政村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分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030日前)。各辖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103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前)。各辖区、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辖区、各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讲评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辖区、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管委会将通报讲评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管委会成立由陶建新副主任任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开展。各级也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的调度指挥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管委会将于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前,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各辖区也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管委会将实行黄牌警告,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专项行动结束后,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辖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1031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511月起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2.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

    3.社会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4.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整治重点

(一)政府挂牌督办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夏季消防检查未彻底整改的7896处火灾隐患和1.7平方米彩钢板违章建筑;

(三)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

(四)“九小”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美容、小商铺、小饭店、小幼儿园、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沿街门店;

(五)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

二、整治方法

(一)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1、签订隐患整改承诺书。201510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向政府递交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开展技术帮扶指导。201511月,各辖区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成立联合技术服务组,开展对重大火灾隐患的实地检查,现场完善整改方案,提供技术帮扶,推动隐患整改。

3、曝光隐患整治进度。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开设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2015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情况。对隐患整治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和未按期整改销案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4、逐一验收销案。市、县两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验收,每月底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二)夏季消防检查未彻底整改的火灾隐患和彩钢板违章建筑

1、开展“回头看”活动。201510月底前,各辖区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摸清隐患整改现状,分级建立整治情况台账。

2、逐级移交督办。20151110日前,由各辖区政府组织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并按照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划分,分别书面移交下一级政府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明确由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整改。

3、严格监督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据管辖权限,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逐一下发法律文书,督促限期整改消除,未按期整改的,依法查处。

4、重拳整治彩钢板违章建筑。继续深化彩钢板建筑排查,健全台账底册,加大整治力度。凡人员密集场所或用于人员居住的场所使用低于A级要求彩钢板搭建的,必须立即搬出人员,责令201511月底前拆除,未按期拆除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居民住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

1、实行“兵团化”排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组织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和巡防、保安、物业服务人员等,成立检查组,逐个小区、逐个楼院开展消防检查,全面整治门厅和楼道内堆放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违规住人等问题。

2、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对已建成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20151130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配备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对城中村村民自建房和无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由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20151130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

3、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打假行动。20151024日至119日,各辖区质监、工商、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电动自行车打假行动,集中查处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生产严重超标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企业。

4、全方位宣传教育。各辖区要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楼洞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组织居民集中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要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新媒体推出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消防违法违章行为。201510月下旬,每个县(市、区)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模拟燃烧实验,组织辖区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要开展现场宣传,警示教育群众。

(四)“九小”场所、沿街门店

1、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511月底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辖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用火用电用气、人员留宿、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以及安全疏散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移交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处理。

2、实施联合整治。住建、安监、电力部门要依法整顿违规用气、用电行为,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关停,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无条件改造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属地政府必须挂牌督办,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实施综合治理。

3、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沿街“三合一”场所(集生产、经营、住宿为一体)集中密集区域,各辖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由辖区政府牵头,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六)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

1、集中检查重点部位和活动场所。各辖区要结合不同时段、不同节点的消防安全重点,集中开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会场、住地、新闻中心等涉会场所和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圣诞、元旦节期间,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

2、统一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辖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集中排查夜间营业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督促有关单位对重点部位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三、整治措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存在下列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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