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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质监分局工作职责

时间:2017-05-31 来源:区办公室

新乡经开区质监分局工作职责


经开区分局负责本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推进名牌战略,开展质量立区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指导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4)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商)品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统一管理本区质量投诉仲裁检验工作。

(5)负责本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并组织和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统一管理代码工作。

(6)统一管理本区的计量工作。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8)依法对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本区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科技、防伪、统计、情报信息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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