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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证及《三孩生育证》

时间:2017-05-11 来源:新乡经开区

办理手续名称:生育登记服务证及《三孩生育证》

您好,请提供如下材料:

1.下载填写“ 附件1 附件2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表格。

2.所需材料请详见 :生育登记服务证及《三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3、免费办理。

4、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生育服务登记证当场办理完毕,《三孩生育证》1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完毕。

5、办理地点: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如有问题咨询,请致电0373--3686103。 联系人:曹杰


生育登记服务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完整的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两份,详见 附件1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三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 附件2 ),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后填写。

(二)申请人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

4、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申请第三个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载有子女身份和抚养情况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证等有效证件。

(2)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还应提供两个子女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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