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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06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快将中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先行区、内陆地区双向开放新高地和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突出河南省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战略引领,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提升郑州大都市区引领带动功能,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一体衔接,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中原城市群竞争力、辐射力、影响力,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提供坚强支撑。

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必须坚持核心带动,把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作为首要突破口,强化郑州综合服务和枢纽门户功能,推动与周边毗邻城市融合发展,形成郑州大都市区,打造引领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坚持轴带导向,把推进交通网络现代化作为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支撑,加快构建以米字形综合运输通道为主骨架的发展轴带;坚持生态宜居,把建设优良生态环境作为基本保障,着力构筑生态屏障和加强环境整治,推进城市群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把提升产业竞争力作为战略基点,加快建设“四个强省”,构建创新驱动型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共享发展,把深化城际分工合作作为重大任务,推进对接共享,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二)空间布局

遵循城市群发展一般规律,培育壮大郑州大都市区,建设米字形城镇产业发展轴,推动省际毗邻地区中心城市联动发展,构建“一核一副四轴四区”网络化、开放式、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格局。

一核,即郑州大都市区,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为中心,包括郑州市域,开封、新乡、焦作、许昌中心城区等四个次级中心,以及巩义市、武陟县、原阳县、新乡县、尉氏县、长葛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新兴增长中心,面积1.46万平方公里,2015年底总人口1864万人。

一副,即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市域面积1.52万平方公里,2015年底总人口700.3万人,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20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230万人。

四轴,即沿陇海发展主轴,以陆桥通道为依托,涵盖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商丘等省辖市和沿线县级城市;沿京广发展主轴,以京广通道为依托,涵盖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等省辖市及沿线县级城市;济南-郑州-重庆发展轴,以郑(州)济(南)、郑(州)万(州)高速铁路通道为依托,涵盖濮阳、平顶山、南阳等省辖市及沿线县级城市;太原-郑州-合肥发展轴,以郑(州)合(肥)、郑(州)太(原)高速铁路通道为依托,涵盖济源、焦作、周口等省辖市和沿线县级城市。

四区,即安阳、鹤壁、濮阳等市与毗邻省份城市构成的北部协同发展示范区,商丘、周口、漯河等市与毗邻省份城市构成的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洛阳、平顶山、三门峡、济源等市与毗邻省份城市构成的西部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南阳、信阳、驻马店等市构成的南部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提升综合交通枢纽、产业创新中心和新兴市场消费中心地位,建成资源配置效率高、经济活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重点突破阶段(2017-2020年)。重点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经济中心、科创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功能,促进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深度融合,现代化大都市区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引领带动中原城市群发展核心增长极地位初步确立。加快推进洛阳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交通枢纽、产业创新、开放平台和综合服务功能,初步建成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统筹推进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全面建成,基础设施对接联网基本实现。城镇协同发展区城际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交通互联、产业合作、生态共治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面推进阶段(2020-2023年)。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大都市区便捷交通网络全面形成,产业复合走廊基本建成,集聚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洛阳副中心城市实力进一步提升,与豫西各市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产业链接、生态共建、服务共享基本实现,中原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国家级城市群,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城镇协同发展区城际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合作链接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群多层次生态网络格局基本形成。

整体提升阶段(2024-2025年)。到2025年,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全面实现,综合实力和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人口和经济聚集度进一步提高,带动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和加强,成为承东启西、支撑发展、引领中西部、服务全国、融入全球的门户,全面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

二、完善城市群城镇发展体系

(一)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1.打造交通和物流中枢。开辟加密连接全球主要航空枢纽的货运航线和洲际客运航线,形成覆盖全球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网络,增强航空枢纽功能。加快建设郑州南站和高铁快件物流集散中心,完善国际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功能,拓展铁路枢纽对外通道网络,巩固提升全国铁路枢纽功能。推进郑州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和示范物流园区建设,推动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出海港(国际陆港)一体协同,建设物流一体化公共信息平台,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郑州海关)

2.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做大做强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智能终端、电子核心基础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高端合金材料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郑州期货交易所等平台发展,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企业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创新发展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经济。推进龙子湖智慧岛建设和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下一代信息网络、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培育一批未来产业。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文化厅)

3.建设全国重要创新科教中心。建立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吸引国内外创新型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专业人才队伍集聚。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全国重要科教中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妨碍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普惠性创新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

4.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高水平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建设,集聚境内外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企业。拓展郑州国际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功能,提高功能性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运行效率,发展壮大口岸经济。拓展东联西进的陆海通道,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口岸互联互通,建设双向经贸产业合作园区和海外物流基地,提升在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中的重要节点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商务厅、郑州海关)

5.建设国际化现代都市。推进生态绿地系统建设,构筑主城区绿色生活圈、城市周边生态隔离圈、外围森林防护圈,营造美丽宜居环境。传承创新古都文化、功夫文化、根亲文化和儒释道文化,提升嵩山论坛等对外文化交流影响力,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提升主城区现代商贸、文化传承、生活宜居功能,加快航空港区、东部新城区、南部新城区、西部新城区开发建设,塑造传统与现代相互交映的城市形象,吸引人口要素加快聚集,引领郑州大都市区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厅)

(二)建设郑州大都市区

6.加强对大都市区发展引导。制定出台建设郑州大都市区的政策性文件,编制大都市区空间规划,引导各市错位、互补发展。提升郑州主城区创新经济发展能级,加快航空港国际门户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郑汴一体化,打造体现大都市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要承载区,促进郑州与新乡、焦作、许昌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增强大都市区次级中心综合服务功能。

(1)开封市在交通、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强化与郑州的互联互通互融,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等产业,深入开展产城融合试点示范,建设新型工业化城市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2)新乡市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中心建设,做强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健康旅游等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健康休闲基地。

(3)焦作市加快转型发展,重点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食品工业等产业,建设新型工业城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健康养生基地。

(4)许昌市加强与航空港区对接,重点壮大智能电网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现代物流中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科技厅、旅游局)

8.培育大都市区新兴增长中心。

(1)巩义市、新郑市、荥阳市、长葛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位于重要产业发展廊道、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潜力较大的市(区),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强化交通网络支撑,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其在优化大都市区空间布局、集聚人口、带动发展中的作用,形成功能相对完善、产城融合、集约紧凑、生态良好的活力新城。

(2)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尉氏县、武陟县、原阳县、新乡县等县(市),积极承接中心城市外溢产业,做大做强专业制造、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特色产业和网络经济等新兴产业,强化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宜居宜业、人口规模20万人以上的现代化小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局)

9.建设便捷高效的大都市区综合交通网络。

(1)规划建设连接郑州中心城区与周边新兴增长中心的市域(郊)铁路,研究串联次级中心的轨道线路,适时推动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向西延伸至巩义,鼓励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打造“一张网、多模式、高集约”的大都市区轨道交通网络,基本实现10万人以上城镇轨道交通站点全覆盖。

(2)推进郑州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快速通道建设,对穿越大都市区的干线公路繁忙路段进行扩容改建,研究建设郑州至许昌的高速公路复线,推进焦作至新乡、许昌至开封重要干线公路升级改建,构建“十二纵十三横”大都市区快速通道网。

(3)加快郑州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和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其他城市交通路网结构,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健全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城市慢行系统、静态交通系统等辅助设施,着力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互联互通、地上地下零换乘。

(4)提升郑州国际门户枢纽功能,推动焦作、新乡、开封、许昌4市规划建设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多式联运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促进与郑州中心枢纽实现功能互补、紧密衔接,打造国家、地区、城市三级联动枢纽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10.规划建设重点产业发展走廊。

(1)郑(州)开(封)创新创业走廊。打通连接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至开封职教园区的郑开北通道,规划建设郑州龙子湖智慧岛、大数据产业园、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软件外包产业园、特色小镇、综合双创基地等载体平台,重点发展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创意等产业,打造大都市区的科创资源密集带。

(2)开(封)港(区)产业带。建成开港大道,培育壮大港尉产业园、朱仙镇等节点,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等产业,打造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密集带。

(3)许(昌)港(区)产业带。完成国道107、省道225升级改建,开工建设郑州至许昌市域(郊)铁路,推进长葛产业新城、中德(许昌)产业园、中原电气谷等园区建设,发展壮大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大数据、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密集带。

(4)郑(州)新(乡)产业带。建成国道107官渡黄河桥、郑济黄河公铁两用桥,研究郑州东至新乡东快速通道和郑(州)新(乡)南(太行)轨道交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提升新乡大东区、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战略新兴产业密集带。

(5)郑(州)焦(作)产业带。推进国道234焦作黄河大桥、焦上新高速公路、林汝高速公路温巩段建设,优化焦作、武陟产业园区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密集带。

(6)荥(阳)巩(义)产业带。完成省道314(中原西路快速通道)和国道310升级改建,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新材料、健康休闲等产业,打造绿色制造和休闲旅游密集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文化厅、旅游局)

11.构建大都市区生态网络。

(1)优化大都市区基本农田保护格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控制线,推进城区周边外环绿带、近郊绿环建设,构筑城际永久生态间隔带。加强黄河等重要河湖水系保护,梳理恢复河道水网,打造以骨干河道为主体、覆盖全域的水脉空间。推进区域内骨干河流、高速公路两侧绿道网络建设,形成以郑州为中心多条放射性绿道。

(2)规划建设沿黄生态文化带,提升黄河两岸旅游公路等级,建设郑州至开封黄河南岸生态文化旅游带,推进焦作至新乡黄河北岸大型带状湿地公园建设。

(3)强化大都市区西部山地、黄河沿岸等生态空间的主体功能,保护环翠峪、五云山、邙山、凤凰山、雁鸣湖、白沙湖等重要生态节点,布局建设一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等,筑牢战略生态空间基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黄河河务局)

(三)巩固提升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

12.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统筹呼南高铁豫西通道和城际铁路建设,适时改造焦柳、陇海等铁路,持续提升铁路枢纽地位。推进二广、宁洛、连霍等国家高速公路洛阳段升级改造,构筑高速公路内环;开工建设新安—宜阳—伊川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伊川—偃师—孟州—济源、邵原—新安高速公路,形成连接组团的高速公路环线。研究实施洛阳机场改扩建三期工程,规划建设洛阳铁路物流基地,完善货运枢纽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和集疏运等“一站式”服务设施,打造豫西地区工业品、消费品集散中心,强化洛阳“一带一路”主要枢纽节点地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13.建设国家重要创新型城市。高水平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中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实施“重微共振”工程,推进中信重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研发平台。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14.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重要节点城市创建,做大做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重型矿山和工程机械、现代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制造试点示范。发展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建设钨钼钴和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打造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壮大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开展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建设区域服务经济中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15.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推进龙门石窟、白马寺、隋唐洛阳城等重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培育提升牡丹书画、唐三彩等知名文化品牌。高水平开发龙潭峡、白云山等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提升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国际化水平,推动旅游与文博会展、演艺娱乐等融合发展,建设全球知名文化体验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引进国内外知名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和高端医疗机构,发展景区养老、生态养老、中医药健康养老等新兴模式,打造全国知名休闲度假健康养老基地。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旅游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发展改革委)

16.建设“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扩大洛阳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功能,推动铁路口岸申报一类口岸,积极申建洛阳西工综合保税区。鼓励装备制造、电解铝、化工等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建设境外战略性资源开发供应生产基地。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化艺术创作与交流等方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交流中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文化厅)

17.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深入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开展伊河、洛河、涧河、瀍河“四河同治”,改造提升周山等城郊森林公园。加强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推进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城区建设,高标准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偃师、伊川、宜阳、新安、孟津、吉利等中心城市周边组团发展,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

(四)推动城镇协同发展区建设

18.建设西部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

(1)推动洛阳与济源、三门峡、平顶山等豫西城市联动互动发展,依托交通干线,布局建设若干特色突出的产业发展廊道。

(2)平顶山市重点发展现代煤盐化工、尼龙化工、装备制造、旅游休闲等产业,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3)三门峡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态旅游等产业,推进有色金属、煤化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中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物流商贸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

(4)济源市加快改造提升铅锌产业,壮大钢铁深加工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精品宜居城市。

(5)统筹推进焦济洛、郑登洛、洛平城际铁路建设,形成南北向高速铁路通道。打通济洛、呼北、运三等高速公路豫晋省界出口,推进尧山至栾川至西峡等内联高速、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复线和国道207洛阳黄河大桥、国道310改造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旅游局)

19.建设北部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1)安阳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钢铁加工、食品医药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建设区域先进制造业中心和物流基地,成为豫晋冀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2)鹤壁市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汽车零部件、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等产业,建设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基地。

(3)濮阳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高端化工、现代家居、新能源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新型化工基地、中部地区家具产业基地。

(4)建成郑济高铁郑州至濮阳段、安阳绕城高速,打通台(前)辉(县)高速,加快建设林汝高速豫冀界至焦作段。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局)

20.建设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1)商丘市重点发展超硬材料及制品、高档服装、食品制造、物流电商等产业,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打造新兴工业城市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成为豫鲁苏皖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2)漯河市巩固提升食品产业优势,建设中国食品名城,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打造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

(3)周口市重点发展食品制造、特色轻纺、现代医药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4)建成郑合、兰考至菏泽、商合杭高铁,推进宁洛、连霍高速扩容改建,实施沱浍河、涡河、沙颍河航道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21.建设南部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

(1)南阳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纺织服装、食品、文化生态旅游等产业,提升交通物流枢纽地位,建设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成为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2)信阳市重点发展食品制造、现代家居、电商物流、健康休闲等产业,建设区域交通物流枢纽和山水宜居城市。

(3)驻马店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现代化工等产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

(4)建成郑万高铁、周驻南高速、方城至唐河高速、郑西高速尧山至西峡段、淮信高速,规划研究宁西高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旅游局)

22.提升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以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强化交通枢纽、产业集聚、综合服务等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互动联动,形成带动城镇协同区发展的中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五)发展壮大县级城市

23.培育新兴中等城市。

(1)深化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巩义、长垣、汝州、永城、邓州、固始、鹿邑等县(市)发展成为5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滑县、兰考、新蔡建成30万人左右的城市。

(2)推动县域人口规模超百万、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城互动发展,尽快发展成为50万人左右的现代化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

24.建设现代化小城市。

(1)加快县级城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优化完善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2)持续推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建设,发展壮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完善促进农业人口进城落户的政策体系,吸引农业人口向县城转移集聚,争取到2020年县级城市城区平均人口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

25.提升县级城市现代化水平。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强化供气、供热、供排水、信息等基础设施支撑,提高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完成现有建成区内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建筑,提升城市现代化品质。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

(六)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26.加快重点镇建设。

(1)实施重点镇示范工程,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争取明港镇、回郭镇、水冶镇、朱仙镇发展成为10万人左右的小城市。

(2)开展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赋予镇区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编办、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27.加快美丽特色小镇发展。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建设高速通畅、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培育形成100个左右商贸物流、休闲旅游、民俗文化传承、现代农业、现代制造、教育科技等特色小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通信管理局、文化厅、旅游局)

28.提升其他小城镇服务功能。高标准改造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补齐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七)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29.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大城市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司法厅、文化厅、体育局)

30.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机制。以“三个一批人”为重点,统筹推进财政、土地、社保、住房等配套改革,建立健全“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教育、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就业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吸引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农业厅、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区域创新体系支撑

(一)优化区域创新布局

31.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创新创业中心,到2020年示范区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带动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2.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创新能力。依托高等院校、国家级高新区等,布局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等。整合高校院所、众创空间、研发平台等创新资源,建设区域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

33.建设创新载体平台。

(1)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创新基地等平台建设。

(2)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创新平台超过300个。

(3)深入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达到2-3个,建设40个左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4)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围绕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

(5)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区域中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知识产权局、质监局)

(二)完善创新创业环境

34.建设创新创业基地。

(1)加快推进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信重工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2)制定支持双创基地建设的意见,布局建设省级双创基地,建成20家以上区域双创基地、20家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和50家以上企业双创基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35.培育创新型企业。

(1)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到2020年形成50家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引领行业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龙头企业。

(2)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到2020年形成1000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6.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群体,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简化创业投资及管理公司工商注册审批事项和流程。

(2)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建立科技金融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加快推进河南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及运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进及风险投资服务。

(3)推进郑州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成果转化激励、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省财政厅)

37.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1)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引进各类外国专家3万人次、高层次外国专家3000人次,建设20个左右国家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10个留学人员创业园。

(2)完善省级各类人才开发培养计划,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企业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到2020年培育万人左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

(3)加快中国郑州航空港引智试验区建设,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三)全面推动开放创新

38.深化国内创新合作。

(1)继续加强与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相关部委的合作,争取重大项目安排和政策先行先试。

(2)深化与中国科学院合作,重点建设中科院郑州工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加快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郑州分所、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河南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洛阳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创新研究院、中科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洛阳分所建设。

(3)加强与国内500强企业、央企及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实力雄厚地区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吸引其设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合作平台,力争在我省设立5-10个分支机构、研发中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知识产权局、科学院)

39.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1)推进与发达国家(地区)的联合研究计划,支持创新主体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等多边科技合作计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共建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支持骨干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吸引海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设立或共建一批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40.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创新。

(1)加强与军事院校、军工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产业园。

(2)创建洛阳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局、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

41.壮大主导产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重点发展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引导同类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装备制造、食品制造2个万亿产业优势进一步巩固,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规模分别达到7000、6000、5000亿元以上,形成20个左右千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2.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建设新一代智能终端、电子核心基础部件、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智能电力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尼龙及化工新材料、高端合金材料、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节能环保等10个千亿级新兴制造业集群,到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万亿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3.提升传统产业。

(1)全面完成煤炭、钢铁化解产能过剩任务,推动骨干企业实现脱困发展。

(2)发展高附加值铝加工和铜镁钛深加工,巩固提升集群优势;发展高端石化和精细化工产品,推动城区化工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

(3)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推进水泥等行业整合重组,发展绿色建材和新型建材产品。

(4)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提升现代家居、服装服饰等中高端轻纺产品规模和品牌竞争优势。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4.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

(1)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到2020年建成100个左右智能工厂和300个左右智能车间,培育30家在系统集成、装备研制、软件开发与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领域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2)实施服务型制造行动,引导制造业企业发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等,培育6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二)建设现代服务业强省

45.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发展壮大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五大主导产业,到2020年力争现代物流、金融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2500亿元,旅游总收入达到7800亿元,健康养老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形成3个超千亿、20个超百亿的服务业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旅游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厅)

46.扩大新兴服务业规模。加快培育航空及冷链物流、新兴金融服务业、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业、跨境电子商务及网络零售、基因技术应用及健康服务、数字创意等8大新兴服务业集群,力争到2020年新兴金融服务业产业集群规模超过3000亿元,其余7个产业集群规模均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

47.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发展。推动商贸流通、房地产商业管理模式创新,建成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和智慧化商业中心,培育5家营业收入超500亿元的房地产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建设现代农业强省

48.巩固粮食生产能力。加快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6369万亩高标准粮田,重点打造36个国家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和30个省级高标准农田示范方。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财政厅)

49.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到2020年优质专用强筋小麦、弱筋小麦种植面积发展到1500万亩左右,优质油用、食用花生比率达到60%以上,林果种植面积发展到1500万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发展到400万亩以上,优质牧草发展到100万亩,新增肉牛100万头,新增高品质生鲜乳100万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

50.统筹推进农业“四化”发展。

(1)优化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布局,建设一批特色产品优势产区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

(2)全面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到户,推动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到2020年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45%以上。

(3)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一批农业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场,到2020年创建7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到4000个。

(4)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0%左右,培育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80个。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粮食局)

51.创新农业发展“四个体系”。

(1)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到2020年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万家以上,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

(2)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和农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农业物资装备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85%。

(3)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4)创新农业产品流通体系,推进粮油仓库、农批市场、农产品物流园区、大型专业仓储、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建设,完善粮食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河南省优质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畜牧局、粮食局)

(四)建设网络经济强省

52.建设河南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1)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清单,加强省基础数据库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省市县和部门之间数据交换共享。

(2)推动交通物流、农业粮食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开展政务益民服务产业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国家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区。

(3)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组建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院,培育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大数据产品研发应用服务企业,探索开展数据交易试点。

(4)统筹全省数据中心布局,推进大型公共数据中心建设,争取国家部委和大型企业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布局,打造国家中部数据汇聚交互基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

53.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1)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建设一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力争到2020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

(2)推进郑州、洛阳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建设,培育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网络零售平台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3)实施农村电商覆盖工程,加快国家、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和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80%的县(市)建成覆盖乡村的电商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54.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1)推进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包专项实施,重点在工业互联网应用、智慧农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服务平台和重大应用示范项目。

(2)推动互联网模式和业态创新,积极培育数字传媒、互动娱乐、体验式消费等互联网新业态。

(3)加快建设国家物联网应用重大示范工程试点省,在重点领域建设100个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培育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集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

55.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1)提升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能力,持续扩容国际和省际出口,建成郑州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和区域互联网交换中心,力争到2020年与全国所有省份实现直联。

(2)推进“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优化升级光纤宽带和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推进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试点和商用部署,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免费WLAN(无线局域网络)全覆盖。

(3)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加快郑州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洛阳“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提升产业集聚平台

56.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

(1)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重点实施主导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闲置资源处置、服务功能完善、产城融合发展等行动,到2020年培育形成20个规模超千亿元产业集聚区。

(2)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提升科学发展载体建设财政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57.提升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

(1)推动服务业“两区”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培育100栋税收超千万元楼宇和一批特色功能鲜明的特色街区,建设郑东新区中央商务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高地。

(2)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科技、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健康养老、专业交易市场等7个领域,建设和改造提升200个服务业专业园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

五、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系统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系统

58.构建国际骨干运输网络。吸引大型航空公司和物流集成商集聚发展,建设国内、国外航空双枢纽,到2020年郑州机场开通40条以上国际货运航线、5条以上洲际客运航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

59.打通国内跨区域运输通道。

(1)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铁路网。2019年建成郑万、郑阜高铁,2020年建成郑济高铁郑州至濮阳段、太焦高铁、商合杭高铁,开工建设京九高铁霸州至商丘段、阜阳至九江段。

(2)拓展高速铁路区域连接线,建成兰考至菏泽高铁,规划研究宁西高铁、运三高铁。

(3)推进大能力干线铁路建设,建成蒙西至华中、三门峡至沿海港口铁路,适时启动月山至随州铁路建设,规划研究濮阳至潢川铁路,形成“四纵六横”货运干线铁路网。规划建设鹤壁至晋城、沿南太行等地方铁路。

(4)开通郑州机场至国内主要城市的“空中快线”,建成信阳明港、商丘、安阳等支线机场和林州、西华、鹿邑等15个通用机场,开工建设平顶山鲁山机场,研究南阳姜营机场搬迁。

(5)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拓宽改造,打通8处高速公路省际通道,规划建设濮阳-湖北阳新高速。

(6)建设高等级内河航道300公里以上,形成4条通江达海的水上通道。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60.加强城市群城际交通网建设。

(1)建成郑开城际延长线,推进郑登洛、焦济洛、新焦等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研究安阳-濮阳、安阳-邯郸、平顶山-漯河-周口-商丘城际铁路,实现“高铁+城际”省辖市全覆盖。

(2)加快高速公路内联路段建设,推进8座跨黄河普通公路大桥建设,推动干线公路城际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到2020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组团全部实现一级公路连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

61.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1)加快郑州国际性枢纽建设,建设完善四港五枢现代化、立体化枢纽场站。扩大陆空、公铁、铁海联运规模,开展快件空铁联运试点,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

(2)推进洛阳全国性枢纽建设,商丘、南阳、安阳、许昌等区域性枢纽建设,新乡、三门峡、漯河、信阳等地区性枢纽建设,支持其他省辖市建设综合枢纽场站。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二)完善现代能源支撑系统

62.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

(1)全面完成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建成鹤壁、焦作、平顶山等矿区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到202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8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33%。

(2)规范有序推进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在豫南、豫北火电基地和沿陇海、蒙华、晋豫鲁铁路等火电带按照等容量替代方式规划布局一批电网支撑电源项目,着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水平和电网末端供电能力。

(3)开工建设中石化洛阳分公司1800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推进商丘千万吨级炼油、濮阳中原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3.提升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1)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积极推进豫北、豫东等平原地区低风速发电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480万千瓦,累计达到600万千瓦。

(2)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推进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建设,到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

(3)建设南阳15万吨/年秸秆等纤维乙醇产业化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城镇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64.完善能源输运储备网络。

(1)实施500千伏省级骨干网架和220千伏市级主干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实现50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省辖市、22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县(市),提升外电入豫消纳能力与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2)重点建设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新粤浙线等国家骨干管道河南段,配套完善洛阳-三门峡-运城成品油管道、中原油田文23等地方管网和储配设施。

(3)建设南阳(内乡)、义马、鹤壁-濮阳等国家级煤炭储配园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

(三)支撑保障能力

65.实施水资源调配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及连通、引黄调蓄、陆浑水库西水东引等重大跨区域调水工程,推进引江济淮、引伊河入北汝河等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河南黄河河务局)

66.实施防洪治理工程。建成出山店、前坪等大型水库和白果冲等一批中型水库。加快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等13个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实施淮干一般堤防加固、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67.发展水生态文明。推进郑州、许昌、洛阳、南阳、焦作等5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贾鲁河、湛河治理及引黄入洛、引黄入冀补淀等城市生态景观河道治理工程,保护城市周边天然湿地。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河南黄河河务局)

(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68.构建快捷城市交通系统。

(1)全面完成郑州市第二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加快实施第三期规划。建成洛阳地铁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开展洛阳市第二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研究。推进中心城区150万人口以上的省辖市有序发展轨道交通。

(2)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建成一批城市快速路、环路等主干道路,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推进支路、街巷等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到2020年城市路网密度提升到8公里/平方公里。

(3)推进城市公共停车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建设郑州、新乡国家公交都市和驻马店、焦作、安阳、许昌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69.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1)按照“多规合一”原则,全面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城市总体设计及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实现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区域、地段的城市设计。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县级城市为重点,全面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不达标水厂改造,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8%和95%以上。

(3)推进城市改造更新,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改造力度,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建成区内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增加老城区公共空间,完善老城区公共功能。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保护利用好现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等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

70.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1)建设智慧城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研究制定分级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南。

(2)建设生态城市,加强城市生态设施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补试点和韧性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动太阳能、地热能在城市供暖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开展城市通风廊道建设试点,加强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

(3)建设管廊城市,加快推进郑州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在其他省辖市实施一批地下综合管廊示范项目,到2020年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00公里。

(4)建设海绵城市,加快鹤壁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和郑州等8个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开展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专项行动,到2020年,争取城市建成区20%、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在其他省辖市实施一批海绵城市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气象局)

六、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治

(一)共筑生态屏障

71.建设“三屏四廊”生态网络。

(1)继续实施黄河中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太行山绿化三期等工程,将天然林保护范围扩大到全省,在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等三大山地生态屏障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森林经营,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2)高标准建设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带,全面启动沿黄生态文化带、明清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编制实施沿淮生态经济带规划。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河南黄河河务局、省南水北调办)

72.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1)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加快水土保持林营造与植被恢复重建,建设太行山和豫南大别山水土保持功能区。

(2)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完善和新建一批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建设豫西及豫西南伏牛山、豫南桐柏-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3)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加强淮河源头、丹江口等大型水库库区水源区森林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建设丹江口水库及桐柏山水源涵养功能区。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

73.加强生态修复。

(1)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到2020年修复恢复湿地5000公顷,新建5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湿地公园。

(2)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在沿黄和黄河故道等营造防风固沙林8万公顷以上,开展丹江口库区水源地石漠化治理。

(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程,到2020年对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55万公顷实施退耕还林。开展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

(4)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启动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推进郑州、许昌、南阳、濮阳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水利厅)

(二)推进环境共治

74.实施蓝天工程。

(1)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1+6+7”制度体系,到2017年,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标整治,淘汰黄标车,优良天数达200天以上。

(2)实施城市空气质量清单式管理,制定实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清单,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75.实施碧水工程。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1+2+9”方案,2019年,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面建立省辖市淮河、黄河、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环境流量调度机制,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级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畜牧局)

76.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1)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2)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试点,2018年郑州市建立污染地块清单。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

(三)建设绿色城市

77.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

(2)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面积达到7.7万亩。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3)实施工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创建30家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10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4)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0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00万平方米,50%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78.发展城市循环经济。

(1)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完成所有国家(省)级开发区和80%以上省级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

(2)开展静脉产业园区示范试点,建设一批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和“城市矿产”开发示范基地,建成20个左右静脉产业示范园区。

(3)实施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工程,建成一批尾矿综合利用、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2020年尾矿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35%和80%。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一)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

79.实施全球华人根亲文化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根亲文化主题基地,提升黄帝故里拜祖大典、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中国开封菊花文化节、中国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等重大文化品牌节会全球影响力,打造“老家河南”根亲文化旅游线路和品牌。

(责任单位:省文改办、文化厅、商务厅、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80.实施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1)做好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洛阳龙门石窟等5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郑州商城遗址、偃师二里头遗址、隋唐城遗址等国家大遗址保护展示,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重点文保单位保护。

(2)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传习设施,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加强豫剧、曲剧、越调等保护传承。

(3)建成中国二里头夏都博物馆、中原考古博物院、中国(漯河)字书博物馆、郑州商都历史文化区等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81.实施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1)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双十”工程建设,培育10家重点文化企业(集团),形成3-5家经营收入超百亿元、10家经营收入超20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

(2)实施“文化+”行动,大力培育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云影音等文化融合新业态新模式。

(责任单位:省文改办、文化厅、发展改革委)

82.实施现代文化创新发展新高地建设工程。

(1)继续实施中原人文精神“五大工程”,繁荣精品创作,普及精品文艺。

(2)全面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标提升,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成省科技馆新馆、省直文艺院团等标志性文化设施。

(3)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培育2-3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83.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重要基地建设工程。

(1)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原文物海外巡展,叫响“老家河南”品牌。

(2)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加大少林功夫、豫剧、太极拳、钧瓷、杂技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侨办)

(二)建设健康中原

8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1)优先打造心血管病、肿瘤、儿童、脑血管病、器官移植、中医骨伤等6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型综合医院发展,加快形成国家区域综合医疗中心。引导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形成区域专科医疗中心。

(2)实施县级医院达标工程,建设80个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300个临床重点专科。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公共卫生服务薄弱环节建设,完善卫生应急体系。

(4)建成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医疗,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

85.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8年底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紧缺型、高端型医疗服务,到2020年实现社会办医服务量占全省总量的25%左右。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组建医疗联合体,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

86.引导和支持健康产业加快发展。

(1)坚持医养融合,大力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鼓励依托生态、地热、中医药等优势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健康养老产业基地。

(2)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加强中医药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3)推动医疗与旅游、健身休闲、食品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旅游业、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健康食品产业,培育一批大健康产业基地,打造全国休闲健康基地。

(4)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和学校内部体育场馆等各类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

(5)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共用共享。制定实施中原地区居民营养计划。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教育厅、旅游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建设人力资源高地

87.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1)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继续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着力建设7-10所特色骨干高校、10个左右优势学科和20个左右特色学科。

(2)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争创一流大学。

(3)积极引进嫁接国内外名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建高水平大学(学院)。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88.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1)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2)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0所左右品牌示范职业院校和200所左右特色职业院校。

(3)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推动职业院校布局与产业集聚区布局紧密对接。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9.增加基本公共教育供给。持续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实现每个乡镇有1-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500所左右。完成200所左右普通高中学校改造。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90.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1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八、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91.提升中欧班列(郑州)品牌运营水平。增设海外物流枢纽和集疏中心,加密现有出境班列,开辟新的出境线路,到2020年实现每日去程1班、回程1班常态化运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

92.深化国际经贸产业合作。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完善与中亚、南亚、非洲、东中欧、俄罗斯、蒙古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合作机制,在农业、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物流等领域谋划一批合作项目,并推动滚动实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93.密切人文交流交往。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与沿线国家和省份联合举办丝绸之路艺术节、中原文化年,共同打造世界知名的精品文化旅游带。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旅游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二)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94.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重点推进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国际物流中心、现代航空都市建设,打造全球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和新经济发展高地,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到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民航办、机场集团)

95.高水平建设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郑州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及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的体制机制,建设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发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作用。

开封片区,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医疗旅游、文化传媒、艺术品交易等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国际合作及贸易能力,构建国际文化贸易和人文旅游合作平台,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区和文创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促进国际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洛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机器人、电子商务、国际文化旅游等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能力和国际产能合作能力,打造国际智能制造合作示范区,推进华夏历史文明重要传承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厅、旅游局)

96.发展壮大口岸经济。

(1)推动鹤壁综合保税区获批,申建洛阳西工、新乡平原、许昌等综合保税区和一批保税物流中心、公共保税仓库。

(2)提升现有各类口岸功能和业务规模,积极申建药品、植物种苗(花卉)等功能性口岸。

(3)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97.打造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办好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郑州)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中国(驻马店)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活动。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吸引跨国公司、国际交流合作机构等在郑州设立分支机构。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局、农业厅)

(三)深化区域对接合作

98.加强与三大城市群合作。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产业转移,深化京豫战略合作,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99.密切与中西部城市群联系。推动与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天水等城市群在产业经贸、科技文化、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领域合作交流。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100.加强周边区域合作。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等跨省域经济区合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中原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中原城市群建设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建立合作推进机制。会同河北、山西、安徽、山东四省,建立省级会商制度、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完善城镇协同发展区协商合作机制,建立城市联盟,加强相关政策规划项目的协调衔接,协同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实施。

(三)细化落实方案。省有关部门根据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河南实际,组织编制综合交通、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对外开放等领域,谋划推进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计划。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履行好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对方案明确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明确推进主体和推进计划,确保如期完成。

(四)加强政策支持。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口衔接,积极争取各项支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制定促进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市县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力度,探索支持中原城市群建设的有效模式。遵循市场化原则,设立中原城市群协同发展基金,重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原城市群建设。强化土地保障,在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上,适度向郑州大都市区、洛阳副中心和米字形城镇产业轴带沿线城市倾斜。

(五)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实施情况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省政府报送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推动规划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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