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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预算说明

时间:2017-05-26 来源:新乡经开区

 

关于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3607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441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5万元。

一、区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4132万元,较上年实际收入40488万元增收3644万元,增长9%;按“营改增”后同口径测算比上年38578万元,增收5554万元,增长14.4%。具体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50%部分):8728万元,增长25.58%;

2、企业所得税(40%部分):4082万元,下降12.7%;

3、个人所得税(40%部分):393万元,增长34.3%;

4、城市建设维护税:1223万元,下降3.3%;

5、房产税:1229万元,增长11.6%;

6、城镇土地使用税:11187万元,增长1.3%;

7、耕地占用税:2500万元,增长12.6%;

8、契税:1500万元,增长8%。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68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是: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3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8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53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5万元,其中:教育转移支付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54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110万元。

三、其他收入情况

上年结转收入21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52万元。


关于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3607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62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27万元。

一、区本级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长7.3%。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716万元,占5.9%;项目支出43526万元,占94.1%。财政拨款安排的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8.9%;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8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6%;

3、教育支出41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2016年实际安排教育支出32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40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安排1803万元②2017年新增经四路小学开办费434万元;

4、城乡社区事物157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①2017年失地农民补助安排49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万元。②城市低保较上年减少91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04%;

7、科学技术支出13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55.52%(2017年新增中兵科技研究院项目资金1000万元);

二、上解上级支出项目情况

上解上级支出6927万元,其中:原体制基数上解32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872万元,返还性支出1731万元。

三、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债务还本支出438万元。

 

关于2017年区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区级部门预算,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3万元,比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2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关于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29907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284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412万元。

一、区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区本级收入预算2849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3716万元,增长93%。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078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10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5万元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69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450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即彩票公益金补助教育3万元 。



关于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30436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9907万元,年终结余529万元。区本级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33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2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929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250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13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等。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10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79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及建设等。

5、政府债务付息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付息支出。

 

 

 

关于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经开区管委会属于新乡市派出机构,按上级规定,2017年预算需并入新乡市2017年预算后,报新乡市人代会批准,经开区自身无国有企业,因此无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特此说明。


 

 

 

关于2017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经开区管委会属于新乡市派出机构,按上级规定,经开区社会保险管理划入红旗区管理,每年与红旗区沟通结算。因此经开区无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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