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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部门:
为全面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思江 区管委会主任
第一副组长:刘宏锋 区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娄哲峰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陶建新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占国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 凡 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彬魁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处级调研员
郭文攀 区管委会副处级调研员
成 员:陈淑文 区办公室主任
浮攀峰 区党群办主任
张 燕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毛 霄 区巡察组组长
侯海涛 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朱永明 区商务局局长
赵祖林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纪涛 区国土分局局长
姬常斌 区建设局局长
李建军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朱鹏程 区信访办主任
许 珺 区环保局局长
胡建勇 区安监局局长
周永昌 区城管局局长
杨 君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安排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成员汇报,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办公室,陈淑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浮攀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度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抓好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
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