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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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新经开管〔2017〕33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现将区级、村级河长名单公布如下:
1. 区级河长:
第一总河长:刘思江,管委会区党工委书记。
总 河 长:王景书,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娄哲峰,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河长:张彬魁,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总河长:郭文攀,管委会副调研员。
河 长:许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对口协助单位: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河 长:李建军,社会事务局局长;对口协助单位:社会事务局。
河 长:贾挺杰,安全环保监管局副局长;对口协助单位:安全环保监管局。
2. 村级河长:
第五疃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刘志宏;
李胡寨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杨同海;
贾李庄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邢广龙;
张兴庄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张东升;
贾 堤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邓志才;
北张兴庄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张树林;
小杨庄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王纪莹;
郑 庄段责任人:党支部书记闫茂富;
邢 庄段责任人:村委会主任王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