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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时间:2018-01-10 来源:

财政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下设5个科室。

主要职责: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算编制、国库管理、支出核算、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国有资产产权管理、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监管等工作。

1)财政综合业务: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各单位预算拨付审批及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承担财政监督检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负责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预算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工作。

2)预算编制:负责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编制;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非税收支管理工作。

3)国库管理: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任务,指导、监督区级国库业务;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财政专户及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承担区级国库支付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总决算编制任务,负责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及决算公开。

4)支出核算:负责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承担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及配合财政国库完成决算公开工作。

5)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公司法》规定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承担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向区属国有企业派出专职监事,加强对国有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及财务的监管;监督、指导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配合绩效考核部门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

6)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监督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决策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7)金融市场服务: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全区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期货市场发展;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

8)金融市场监管:负责联系驻新金融监管机构,为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

9)其他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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