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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中心

时间:2018-01-10 来源:新乡经开区

公共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3个科室。

主要职责: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中心管理体系建设、行政服务、接待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1)中心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受理和提供对驻中心各部门办事效率、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投诉服务;负责对驻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2)行政服务:负责办理区所有面向社会提供的工商、税务、质监、民政、残联、人口和计划生育、疾病预防、社会保障等行政服务事项;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驻中心部门根据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开展即时办理、承诺办理、快速办理等服务;协调项目审批、备案、核准过程的有关问题;负责为区内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3)接待服务:负责上级领导和外来团队到经开区视察、检查、参观、考察等活动的对外接待服务具体工作。

4)后勤保障:负责区机关直属车辆及机关固定资产、设备维护、安全保卫、餐厅及宿舍、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5)其他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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