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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豫农领发〔2016〕2号)和《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8〕 10号)要求,及省、市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2018-2019年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整治建设任务,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生态乡村为导向,美丽宜居村庄为抓手,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根据“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着力解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创建达标村、示范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目标。按照“保障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净化环境、硬化道路、美化村庄”要求,创建“最美村庄”“最美社区”,依次推进,由点到面,连面成片,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确保到2018年底,完成新创建达标村2个,示范村1个;到2019年底,完成全区各行政村全部达标,示范村不少于3个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步骤及重点
2018-2019年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6日-9月30日)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新闻专栏、悬挂标语横幅、群发短信、召开广播会等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围绕各行政村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检查验收销号管理,力争全区14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整治,为达标村、示范村、美丽乡村创建打好基础。
工作重点: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对全区各行政村死角地带进行全面清理,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实施绿化、亮化、美化,配齐环保人员和环卫设施,达到整治村标准。
1.进行规划编制。明确区内农村规划布局,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科学指导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尊重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真实需求,恰当把握规划深度,以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房道路建设管理要求为重点,加快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规划分局)
2.清理村内杂物。一是清理死角垃圾。对各行政村干道及背街小巷、荒片、荒坑、废弃池塘等死角的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死角垃圾。二是清理村内道路挡道杂物。对村内道路两侧的建筑材料(沙子、预制板、砖块)、树根、秸秆等挡道杂物进行清理;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侵乱占现象进行治理,达到出入顺畅要求。三是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对各行政村道路两侧的秸秆、木材、建筑材料进行规范,确保整齐、整洁。四是配备垃圾箱(池)。因村制宜,配备适量垃圾箱(池),根据村庄大小修建1-5个垃圾池,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同时配备适量的垃圾箱,4月中旬前完成。(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以各行政村自行收集、区统一转运处理为基本模式,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及时外运并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对各村的垃圾箱(池),应统一转运,原则上每天清运一次。夏季因天气炎热,易滋生蝇虫,应每天清运两次。(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社会事务局)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各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源进行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村级污水排放系统,通过修建污水处理池、下水道等方式,对向路面、田间排放的污水、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重点改造农村主干道排水设施,有条件的修建暗渠,基础条件差的可先修建明渠排水,解决农村污水横流问题。在解决好雨污水收集排放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19年底,确保9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5.河渠治理。加强对区内河道的清洁保护,重点对穿过村庄的河道、水渠、水塘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水源清洁保洁长效机制,对水渠、河道的漂浮物、淤泥、杂草和垃圾及时打捞清运,确保水质清洁,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等问题同时抓起,集中治理。(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6.村内道路建设。实行行政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着力推进村内路网建设。到2019年,确保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实现村内道路全部硬化。(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7.道路两旁“一眼净”的整治。对全区范围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建筑、电线杆、墙面、路面、路边沟渠、桥梁等视线范围内,存在的乱涂乱画、乱扯乱挂线路、废旧宣传标语、小广告、零星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确保达到“一眼净”的标准。其中,国道、省道、已建成区道路及两侧绿化带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村内及入村道路由社会事务局负责。(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8.实施农村绿色家园工程。深入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重点抓好乡村道路(街巷)绿化、坑塘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绿树围合,开展村庄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和保护。到2019年,实现60%以上的行政村村庄绿化覆盖率高于25%。(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9.实施村庄亮化、美化工程。一是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完成1/3以上的村庄亮化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合理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示范村”、“达标村”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二是各村通过建设文化墙,营造文化氛围。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孝礼仪信为主的传统文化精华,教育引导群众懂感恩、守道义、讲诚信,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培育孝悌和睦家风,提倡社会公德,引领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弘扬社会正能量。(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10.农村饮水安全。采取综合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重点解决饮水安全不达标、易反复、水质保障不高等问题,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力争到2019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牵头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配合部门:社会事务局)
11.农村卫生改厕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重点建设、分布实施的原则,推广以三格化粪池式、完整下水道冲式模式为主的农村户厕改造。到2019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基本消除旱厕。(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配合部门: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12.建立稳定的保洁员队伍。由社会事务局对各村的保洁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一是健全队伍。健全农村卫生保洁运行维护制度,建立经费保障制度,行政村以不低于农村人口4‰的比例、新型农村社区(贾堤社区、安康社区)按5名配备保洁员,全区需配备保洁人员85名。二是统一装备。应向保洁员提供统一保洁服装,配备笤帚、铁锹、小型垃圾收集车等必要保洁工具。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各项设施长期运行。三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保洁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保洁工具(工作服、扫帚、垃圾车)发放记录和垃圾池、垃圾箱维护记录等档案。保洁员管理采取按区域划片分组管理制度,划分保洁范围,明确标准,实现日产日清。保洁员组长负责监督各组成员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
(二)工作提升阶段(2018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在完成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达标村和示范村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确保完成9个达标村、3个示范村的创建任务,并根据排名选出最美村庄,形成集中连片的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重点:按照省、市定标准,积极开展达标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选出“最美村庄”“最美社区”。
1.创建达标村。各行政村按照达标村标准,配合相关单位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要求,查漏补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2.创建示范村。按照示范村标准对所辖达标村进行筛选后,在确保“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基础上,达到“净化环境、硬化道路、美化村庄”的要求,在相关部门沟通配合下,全力抓好创建工作,为下一步的美丽乡村建设打好基础。
3.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围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合作社,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养生产业,实现农村特色产业和农民增收协同发展。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考评采取日常督导、考评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从4月份开始,每月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组对“最美村庄”“最美社区”进行考评,对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年终排名由组织人社局参照督导组日常督导情况、月评比、季度评比情况以及年底的综合考评中,对各行政村打造美丽乡村考评的情况进行排序。
三、工作机制
(一)政策扶持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村庄主体、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整合各类涉农政策和资金,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倾斜;各相关部门要搞好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政策的杠杆引导作用,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二)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资金使用,加大财政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用于以奖代补;探索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各行政村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有效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各村庄要充分发挥群众在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广泛调动群众参与街巷硬化、改厕、绿化、卫生保洁等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采取由村庄和群众出料、出工,社会事务局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完成村庄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各项任务;鼓励企业积极与村庄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联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实现全民共治、全民共享。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积极鼓励村民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有形无形中转变观念,改变不良习俗,增强文明意识,自觉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
(二)明确责任落实。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组牵头,组织各村党员干部和保洁员,形成合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对各村内主要道路沿线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料物占道、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等进行治理。实行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分片包段划分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协调,整体推进,消除整治工作死角死面。
(三)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由区“敢转争”办公室对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各项部署进行督导。二是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组采取日常督导、定期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各行政村村内路段的包保情况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就地解决。同时对包段责任人进行调度,问责,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使各行政村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规范,确保到2019年底,我区行政村全部达标。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