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区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扫黑办组成人员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扫黑办)设在纬五路公安分局,负责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扫黑办下设综合协调组、指挥调度组、情报信息组、舆论宣传组,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等工作。
主 任:杜 江 纬五路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主任:吕有泉 纬五路公安分局大队长
刘鸿涛 区党政办室副主任
张静茹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秦 岭 纬五路公安分局中队长
成 员:李光军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科员
二、区扫黑办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 长:张静茹
成 员:李光军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掌握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市扫黑办来区督导调研的接待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运转;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起草文字材料、编发专题信息;协调区纪委监察机关及时打击处理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协调组织和人社、社会事务局等部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督办会商机制。
(二)指挥调度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 长:杜 江
成 员:秦 岭
主要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和案件侦办工作;协调推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办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案件侦办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重大漏罪、漏案、重罪轻处等问题;负责办理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刑事政策运用、证据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等方面工作。
(三)情报信息组成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 长:吕有泉
成 员:岳英夫
主要负责分析研判全区尤其是农村地区黑恶犯罪形势,对问题突出需重点整治的地区、行业、领域,及时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做好案件线索发现和移交工作;指导公安机关深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进行摸排调查,及时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统一收集并交办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机制,跟踪掌握线索核查工作情况。
(四)舆论宣传组成人员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刘鸿涛
成 员:张静茹
主要负责组织各类媒体宣传区党工委、管委会扫黑除恶的方针政策、重点举措和重大成效,广泛宣传发送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斗争;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提升士气;加强舆论引导和负面舆情处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机制
(一)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移交机制。区扫黑办将收到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统一移交情报信息组,由情报信息组甄别、研判、处理,并及时将处理进度和结果反馈指挥调度组。线索收集、移交、处置、反馈,应实行痕迹化管理,建立专门台账。
(二)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工作建议、经验做法、掌握到的问题线索,统一报送综合协调组。
(三)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移交机制。公安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和收集到的“保护伞”线索,直接向区纪工委进行移交,同时向区扫黑办通报有关情况。
(四)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有关部门在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如有分歧,可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提起案件请示,进行协调解决。
(五)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如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向区扫黑办舆论宣传组报告,由舆论宣传组进行舆论引导和处置,重大情况由舆论宣传组第一时间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报告。
(六)督导指导机制。通过督查工作进程,案件查处情况发现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并形成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为全区专项斗争定策施计提供重要依据。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进行调查处理。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办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