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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全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动员大会精神及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我市“32231”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即“三带”沿黄生态景观带、大运河生态景观带、太行山生态景观带,“两城”凤凰山和凤凰湖山林水田湖草生态城、延津森林主题城,“两区”黄河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自然保护区,“三基地”封丘花卉苗木基地、获嘉花卉苗木基地、凤泉花卉苗木基地,“一计划”国家储备林基地计划)和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各项部署,建设森林经开、国家级绿色园区,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展现新时代下我区新形象,现根据《新乡市2018—2022年暨201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2018—2022年暨2019年度森林新乡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线路图,以“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绿色工厂”建设为主战场,以打造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环保节约城市新区为导向,与百城提质建设和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紧密结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驱动改革创新动力,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构筑高水平的绿色生态屏障,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决打赢一场“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的人民战争,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良好生态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经开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原则。坚持党工委、管委会总指导,各责任部门牵头,各村企主体落实,网格化责任部门督导保障。党工委、管委会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督考核激励;牵头责任部门发挥指导推动作用,各村企制定并落实具体方案,网格化责任部门日常督导。
二是突显特色、打造亮点原则。重点路段、重点村庄、重点企业、重要节点要集中力量打造精品工程、景观亮点,最大程度突显我区地域文化特色,反映新时代特点,提升全区风貌,推动绿色发展。
三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原则。探索建立树植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制,确保栽种树植稳定存活,小品景观长期洁净,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市政、农村、厂区的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实施“一路一策”“一村一策”“一企一策”,突出市政、企业、村庄的不同形态和特点,合理搭配,适地栽种。
(三)行动目标
2019年底前,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经开和国家级绿色园区工作初显成果。特色观览大道建成,按标准完成长济高速4公里绿、300亩廊道绿化任务;主要道路节点街头小游园的景观工程完成;大沙河全线绿化基本完成(含1处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8%),平原湖东岸公园绿化完成,增加湿地面积20亩;启动“森林乡村”建设 ,建成“一村万树”达标示范村2个;发展优质果林300亩,发展苗木花卉200亩。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厂容厂貌显著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全面跃升。
2020年底前,绿色生态廊道网络基本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基本建成,全域景观化基本形成,全区建成区绿化率达40%,农村绿化率达到30%。
2022年底前,湿地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湿地保护率保持不降低,增加湿地面积50亩;建设森林乡村5个;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未到期272.8亩成果巩固;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6‰,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环保节约的城市新区形象基本成型。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
1.市定廊道绿化工程
完成长济高速每侧100米绿化任务,双侧绿化长度4公里,绿化面积300亩。完成全区森林城市创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经五路(纬七路—院后巷)、经四路(纬二路—纬四路)等新(续)建道路同步绿化。积极落实省道每侧50米绿化任务。
绿化标准:高速公路要按照每侧不低于100米、单侧30行布局栽植,内侧2行栽植樱花,中间3行栽植常绿树种,从推荐树种选择一至两种(推荐树种目录详见附件1);外侧25行栽植高大乔木,从推荐树种中选择两至三类进行栽植。乔木胸径不小于3厘米,栽种间距原则上不低于3×3米,当年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
责任部门:纬七路办事处 国土规划建设局 社会事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2.观览大道工程
高标准完成经六路沿线(纬三路—平原路段)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切实将功能性、景观性、游憩性、创造性相结合。对沿线标牌、标识重新设计,对标线进行更新,确保工程质量。
绿化标准:从樱花、山楂、石榴、乌桕等推荐树种中确定1种恰当树种为道路景观树种。按照“应绿则绿”“能绿尽绿”要求,原则上对人行道与规划红线之间区域全部绿化,保证绿化带厚度。
责任部门: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3.(东)大沙河全线绿化工程
完成(东)大沙河全线绿化工程,每侧栽种宽度不少于30米。增加休憩设施,适当添置景观灯和坐凳。
绿化标准:每侧30米宽度内裸土绿化全覆盖,播撒草籽,以百花三叶草、紫花苜蓿等耐湿宜存活植物为主。每侧以6米间距单排混合栽种海棠、樱花、元宝枫等两至三种观花和彩叶高大乔木。
责任部门: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4.重要游园工程
强化对休憩平台的打造,以全域景观化为目标,重点推进游园绿地、立体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平原湖东岸100亩公园绿化,积极创建省级湿地公园。对孟电观澜壹号、建业春天里、润华美丽谷、樊李棚户区等重点社区和农村文化广场,实施“小游园、大民生”工程,争取游园相连、景观遍地,提升群众参与感与获得感。
责任部门: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5.重要节点改造工程
完成经二路与新长北线路口、经八路与纬七路路口等重要节点绿化提标改造。
绿化标准:坚持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结合,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新发展理念相结合,实施“一路一策”,精准提升,打造多层次、全方位、富有意味的品质小品。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二)深入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1.厂区绿化
完成百城提质观摩项目(公铁物流园)及经六路、新长大道沿线的骨干企业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完成对破产、无主企业墙外绿化遮蔽,探索利用闲置土地建设绿化苗圃。
绿化标准:原则上,在规划许可范围内,通过改扩建方式建设绿化面积,以常绿树种为主,不允许以栽种庄稼方式进行覆盖,所有预留土地全部绿化。重点企业、有条件的企业要建设反映企业文化、弘扬主旋律的景观小品。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 经发局 文明办
各网格化责任部门
完成期限:2019年4月30日
2.厂区美化
已建成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企业)需做好临路墙体、厂房、办公楼外立面粉饰和大门美化改造;破产、无主企业的美化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网格化责任部门配合。厂区整体亮化方案由国土规划建设局负责设计,各网格化单位依据方案督导落实。
美化标准:临路墙体、厂房外立面、裸露管道重新粉刷,大门美化改造,临路厂房设计定制灯光带和灯光企业标识。破损厂区道路的重新修整。
责任部门:国土规划建设局 经济发展局 综合执法局
各网格化责任部门
完成期限:2019年4月30日
3.推进清洁生产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通过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不断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强化能源管理,优化排产。推动循环经济。积极引导绿色消费,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优先选用先进的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水、气、固体污染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降低厂区环境噪音、振动以及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强化节能减排,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循环,取得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完成期限:2019年9月底前,经发局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价;2019年10月底前,经发局根据评价结果,向上申报。
4.开发绿色产品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产品设计,加快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完成期限:2019年底前,全区绿色产品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
1.加快推进乡村绿化
积极落实新乡市“森林乡村”和“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实现每个村庄均达到“一村万树”达标村标准。2019年3月底前,全区所有村庄都要开始进行绿化,人均拥有树木(包括现有的所有树木)首先要达到10棵以上,完成贾李庄、邢庄2个“一村万树”达标示范村初级目标。
达标示范村标准:每个村庄及周边100米以内,平均每个人拥有10棵以上珍贵树、彩色(常绿)树和经济树(村人口不足千人的要达到一万棵)。重点做好房前屋后的庭院绿化,村内路边、河边、空闲地的村庄绿化,村边建成30米以上的护村林绿化等。每个示范村要种植一种主导树种,形成鲜明特色,混交种植其它景观好的树种。同时,重视农村古树名木及大树的保护,传承乡村自然风貌,为建设乡土乡风浓郁的森林乡村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纬七路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2.发展优质林果300亩、苗木花卉200亩
责任部门:纬七路办事处 社会事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3月25日
3.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充分发挥生态建设在脱贫攻坚上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成立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和脱贫攻坚护林合作社,通过生态技能培训,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等措施,增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收入。城市建成区、农村、公园河道科学设定护林员岗位,“一村万树”达标示范村合理发展林果、花卉,原则上,护林员、培育员等优先考虑贫困群众。
责任部门:纬七路办事处 社会事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加快乡村文化建设
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对农村公共场所、主街道两侧的外墙面进行美化,建设文化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宣传。新(改)建房屋要突出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持续开展农村卫生评比活动,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
责任部门:纬七路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5.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按照全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动员大会要求,组织开展至少2次冬春两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中男性公民11至60岁、女性公民11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植树3-5株的规定,要设立义务植树基地,提供树苗、工具等必备条件,为单位和居民义务植树提供条件。义务植树地点以辖区内需栽植或补植的河、路、渠为主。有庭院的学校、工矿企业、社区等单位都要行动起来,按照庭院花园化的要求对本庭园进行植树绿化。义务植树必须选用优质树种以及良种壮苗,禁止使用劣质不合格的苗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纬七路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3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经开区“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暨建设森林经开生态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化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刘思江、管委会主任王景书为双组长,党工委、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纬七路办事处、各网格化责任部门、国有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由孙纪涛、王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伟、许珺、周永昌、浮攀峰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及督导考核工作。各成员要协同配合,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构建人人参与的生态建设新格局。
(二)确保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整理和统筹各渠道资金,用足用好上级奖励资金,原则上,国家级绿色园区2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同时增加财政预算,对于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纬七路办事处、经发局、国土建设局、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局,要将绿化整治专项经费纳入2019年预算,予以经费保障。制定全区奖评实施办法,对投入大、动作快、效果好的重点企业、行政村,实行以奖代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扎实有序推进
党工委、管委会编制经开区“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整体工作实施方案,纬七路办事处、经济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任务的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考核验收等内容,压差推进,抓紧落实。树苗采购等事宜,农村片区由纬七路办事处负责,城市建成区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
(四)注重示范引领
发挥企业和农村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作为强化战斗力、塑造凝聚力的重要平台,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行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带动群众的劳动热情和行动自觉。
(五)加强督导考核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将“大绿化、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纳入2019年督察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半月度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工作进度,研究协调有关问题。建立现场观摩制度,从2019年元月起,由区主要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观摩评比,对动作快、效果好的部门、村、企业,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惩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实施问责。
(六)营造浓厚氛围
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通过挂横幅、贴海报、大屏幕播放、微信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栽种、养护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文明和谐、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居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
附件:推荐树种目录
附 件:
推荐树种目录
一、廊道绿化推荐树种
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优化树种结构,采取多树种混交配置,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选择生长快、冠幅大、干形好、树形美观、枝叶茂盛、深根宜活、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强。
1.推荐使用观花和彩叶树种:海棠、樱花、红叶石楠、枫树(元宝枫、五角枫)等;
2.常绿树种:雪松、白皮松、油松、侧柏、大叶女贞、蜀桧等;
3.落叶乔木:楸树、杜仲、白蜡、复叶槭、枫树、银杏、乌桕、栾树、无患子、楝树、椿树、槐树等。
二、“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推荐树种
要求使用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的良种壮苗,苗木胸径不小于 3 厘米,苗干粗壮通直。
1.珍贵优质树种推荐:楸树、元宝枫、杜仲、无患子、银杏、白蜡、复叶槭、竹柳、香椿树、槐树、楝树等;
2.彩叶(常绿)树种推荐:雪松、白皮松、油松、大叶女贞、枫树(元宝枫、五角枫等)、栾树、乌桕、樱花、红叶石楠、海棠等;
3.经济树种推荐:苹果树、桃树、梨树、山楂、柿子、枣树、核桃、黑胡桃、文冠果、大樱桃等。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