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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概况
一、新乡经开区综治办主要职能
(1)邪教防范: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相关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搜集掌握区域内邪教组织活动动态方面的情报信息;协调和指导本地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问题工作,依法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邪教组织、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2)维稳监督:掌握全区稳定工作情况;负责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稳定工作的重要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负责组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信访接待:依法按程序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接待工作,办理群众举报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助领导做好接访约访工作;向信访人提供信访法律咨询和完成依法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4)信访事项催查催办: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积极做好辖区的社会稳定等工作;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等。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抓好长效管理;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订、检查、考核工作。
(6)治安排查: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负责诉调对接工作。
(7)其他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承担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1个单位。
三、部门人员情况
总人数7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7人。
第二部分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收入总计772.54万元,支出总计772.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3.08万元,上升 31.0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71.0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2.02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7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2.5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9万元,占20.79%;项目支出611.95万元,占79.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72.54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3.08万元,上升31.06%,主要原因: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S309安防亮化工程和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72.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15.15万元,占 1.9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39万元,占29.69%:公共安全支出288万元,占37.28%:城乡社区支出240万元,占31.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611.95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371.95
万元、投资类项目24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局2019年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17年底我区实行公车改革,综治办不存在公车;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17年底我区实行公车改革,综治办不存在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和2018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2019年无公务接待计划。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开区综治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维修费等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逐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积极进行决算的编报工作,认真如实填报,认真完成年初预算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总计34.06万元,其中自用34.06万元;闲置0万元;其他0万元。无形资产总计0万元;其中自用0万元;闲置0万元;其他0万元。
(三)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经开区综治办为经开区管委会一个部门,无下属机构,2018年预算公开局机关全部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