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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去年下半年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意见,为构建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打造市场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实施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投资审批便利化
各类行政审批时限比法定再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可以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打造全市最高效率区域。制定所有审批手续“一窗式”办事流程,整体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管理体制。开发政务审批平台,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张网络管服务”,区内各类审批事项全部实施网络服务,自助免费打印档案材料。(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
二、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工程建设类项目最长审批时限压缩到60个工作日之内,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三、简化项目落地时限
落实主导产业项目落地全程代办制。(责任单位:集团公司)
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打造企业开办无费区,在企业开办证照费用全免的基础上,对企业首枚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刻制费用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分局)
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缩减获得用水用气用热耗时,扩大网点覆盖度,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新增经开区环线公交,增加经开区至高铁站线路公交密度,提高经开区交通效率和对外交通连通度,提升区内企业群众交通满意度。加快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开区院区项目建设,提升经开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加快外引热源项目建设,确保6月底前达到供热供汽条件。(责任单位:集团公司)
五、优化人才服务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园、创新谷、信息通信加速器内人才公寓项目建设,为企业及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落户我区提供保障。(责任单位:集团公司)
出台关于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若干意见(暂行)》的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责任单位: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实时传递与共享,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
七、严格涉企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和检查备案制度,合并督导检查事项,不同单位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由管委会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减少检查次数,原则上每月赴同一家企业督导检查不超过1次。(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有执法检查权的各职能部门)
八、开放发展先行先试
学习先进经验,制订先建后验管理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平台,积极协调省、市有关部门,探索“审批不出区”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经开区营商服务“新名片”。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对各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予以公示,便于查询。(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九、加大“放管服”措施宣传力度
在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投资服务咨询窗口,指导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扩大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区企业及群众知晓率。(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管委会出台政策性文件及时在管委会官网进行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