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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应急生态局关于对《澳德菲尔工程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年产6000套建筑用工程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0-10-12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澳德菲尔工程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好管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王亚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410352016411801000751)主持编制的《澳德菲尔工程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建筑用工程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在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厂房建设年产6000套建筑用工程设备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2#)排放。颗粒物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放速率≤3.5kg/h)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排放口排放浓度≤10mg/m3、厂界浓度≤0.5mg/m3)的标准要求

采取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CODNH3-NTP等污染物达到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收水标准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均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0058t/aNH3-N 0.0003t/a、颗粒物0.00578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孔德杉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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