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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时间:2020-11-23 来源:新乡网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颁奖。我市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02年,我市第八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18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初心不改,“咬定青山不放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7年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市委结合新乡实际,秉持“双修一养”(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和文化滋养)的创建思路,继续推进“五化合一”(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文化),各级党员干部“用脚步丈量城市文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城市颜值与气质均发生了脱胎换骨的改变,城市管理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目标阔步前行。

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分责任。站在新的起点,让我们一起牢记初心使命,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让文明之花怒放在牧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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