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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结核病医院)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开院区项目 |
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北线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北角 |
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为床位1000张的医院 |
1、废气:(1)污水处理站的NH3、H2S恶臭气体由地下全密闭收集经生物滤池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NH3 4.9kg/h、H2S 0.33kg/h的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气体最大落地浓度小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H2S 0.03mg/m3、NH31.0mg/m3)的要求及敏感目标NH3、H2S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的要求;(2)天然气锅炉配套建设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燃烧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可满足《新乡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2019〕74号)颗粒物5mg/m3、SO2 10mg/m3、NOx 30mg/m3的限值要求;(3)食堂废气净化工艺为“机械滤网+静电+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油烟净化效率≧95%,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10mg/m3);(4)食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污染物源强较小,与处理后的食堂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距居民区较远,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停车场汽车产生的尾气CO 、HC、NOx,加强地下车库内通风换气速率以及在车库出入口和道路两侧加强绿化,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6)含菌废气,采用新风系统对含菌废气进行净化以及局部排放等措施。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污水和办公后勤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绿化用水。其软水制备废水排放的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外排市政污水管网;绿化用水直接蒸发。其他医疗废水和办公后勤废水经过“二级生物接触氧化+臭氧消毒”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COD 59.27mg/L、BOD5 31.18mg/L、NH3-N 13.31mg/L、SS 21.08mg/L、动植物油 3.64mg/L、粪大肠菌群<500MPN/L,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COD 250mg/L、BOD5 100mg/L、SS 60mg/L、动植物油 20mg/L、粪大肠菌群 5000MPN/L的要求,同时也可满足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中央空调主机组噪声及污水处理站风机、各种泵类等,采取消声、减振、密闭隔声以及院区绿化等措施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拟运至新乡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