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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

时间:2020-04-17 来源:区经发局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新发〔2018〕23号)、《新乡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新营商综合〔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营商环境建设效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推动我营商环境进入全第一方阵,高品质的营商环境成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标先进,逐项研究,深度整改,重点攻克。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进入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第一方阵的目标,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要坚持结果导向。严格落实“四挂钩”制度,把营商环境建设财政补助、干部任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相挂钩,并严格兑现奖惩。

三、工作责任分工

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分成10个领域,分别由10个专项工作组开展研究、完善、改革等工作。重大事项由专项工作拿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区联席会议讨论。

(一)完善基础制度工作

牵头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1、制定营商环境“四挂钩”财政补助、干部任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制度

责任部门: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局

2、制定守信践诺制度企业事务服务员制度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3、制定执法报备制度风险告知制度

责任部门:党政办

4、制定联合执法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5、制定融资协调制度。

责任部门:财政局

以上制度,各责任部门于4月6日前提交区联席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执行。

(二)建设领域改革工作组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6、制订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程序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事项办理流程,深化工程制度改革,实施标准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对非关键因素实行容缺受理,对标郑州3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速项目落地实施。

责任部门:资源建设局、经发局、规划分局、行政服务局

7、压缩规划审核时间。区规划分局要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规划报批所需材料及要求,自收到项目单位报批材料起2个工作内完成审核;项目单位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区土地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批;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要建立台账,协助开展规划审批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分局、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8、制订我区先建后验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审批不出区”模式。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规划分局

9、对标先进,探索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三)商事服务改革工作组

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分

10、制定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专项工作流程。进一步压缩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等事项整体时限,打造“企业开办无费区”,实现“照”“章”“税”全流程零收费,企业开办2个工作日完成。继续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

11、提供企业档案数字服务,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12、深化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创办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放开民用住宅转经营场所登记限制。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13、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提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14、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15、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成本。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四)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组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

16、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提高一次性告知应用率,制定审批手续“一窗式”办事流程,整体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管理体制。压缩各类行政审批时限,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力争实现我区行政审批环节全省最少,服务效率全省最高,审批服务全省最优。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各审批部门

17、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力争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实现“不见面审批”。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

18、制定优化企业纳税服务专项工作流程,利用大数据对现有流程进行优化,合理设置联合办税事项,缩减纳税次数及时间。

责任部门:税务局

19、推行智慧纳税服务,进一步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探索办税事项零跑动模式,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

责任部门:税务局

20、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

责任部门:税务局

21、制定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流程,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

责任部门: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2、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电力、水务、燃气、供暖等服务窗口。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

23、建立电力、水务、燃气、供暖等服务机构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力争电力、水务、燃气、供暖等事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群众办理电、水、气、暖事项的满意度。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24、建立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对各事项办理情况在管委会公示推送,便于各职能部门查询分析,提高数据信息利用率。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

25、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提升政府采购等全过程信息公开度,提升电子采购平台覆盖度,破除地方保护、区域保护和行业保护,公平对待本地外地、省内省外企业。

责任部门:财政局

(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

牵头部门:纪工委

26、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制定经开区“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创新政商互动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商会协会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人大办、政协办

27、制定涉及企业及其经营者重大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作出涉及企业及其经营者重大利益的决策时,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

28、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完善“容错纠错”干部激励制度。

责任部门:纪工委、人大办、政协办

29、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组织人社局、人大办、政协办

30、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活动。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31、建立重点企业领导分包机制,对我区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明确一名管委会副主任以上级别领导干部进行分包,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项问题。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32、对接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服务专区,及时将投诉举报信息转交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分析研判营商环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和市场主体关切的共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责任部门:应急和生态环境局

33、在管委会网站、公众号开设企业、群众投诉和问题交办专栏,增加公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处理,并实现全过程监督落实。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34、完善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制度。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35、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体系,提升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快推进部门信用信息实时传递与共享。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区属各部门

36、在我区建筑领域推行黑名单制度,制定建筑领域黑名单工作制度及用工企业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根据信用分差异化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七)招商服务工作组

牵头部门:商务局

37、制定完善利用外资、促进外贸工作行动方案,提高我区吸引利用外资能力,扩大企业外贸进出口。

责任部门:商务局

38、研究制定“走出去”企业返程投资政策。

责任部门:商务局、集团公司、经发局、财政局

39、制定发布我区招商引资指导目录。

责任部门:商务局

40、健全完善项目落地全程代办制度,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

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商务局

41、扩大中欧班列(新乡号)、中日韩国际联运影响力,创建国家级物流枢纽基地。

责任部门:集团公司(东广公司)

42、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新乡市重点民营企业用工需求数据库,每月发送岗位信息和招聘会公告,精准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责任部门: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3、出台关于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若干意见(暂行)》的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

责任部门: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4、持续完善落实我区人才奖励办法,并大力宣传,指导企业落实好政策奖励的兑现工作。

责任部门: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组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

45、制定方便企业和群众获得社会公共服务专项工作方案,增加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供给,推进经开区中学、经九路学校、新乡一附院经开院区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企业及群众在文化教育方面的获得感。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46、围绕项目落地、企业经营和方便群众生活,进一步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优良宜居宜业环境。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和生态环境局

47、制订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行动方案,提升我区村容村貌,至少培育1个具有代表性的特色示范村。

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

)资源要素保障组

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48、推进我区外通内联的交通体系建设, 提升区内交通效率,提升对外交通连通度,提升区内群众的交通满意度。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49、指导企业开展电力市场交易。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50、制定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载体协同互动,加快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政策链高效融合,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集团公司(东进公司)

51、制定实施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及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52、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强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提升获得信贷的便利度。

责任部门:财政局

53、完善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活动。

责任部门:税务局

)营商氛围宣传组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54、提升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度,在我区官网增设各类事项的服务平台链接。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55、加大政信息公开力度,对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及时集中在我区官网及公众号登媒体宣传,对管委会相关信息在官网进行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导调查、征求书面意见、随机走访办事群众等多种形式,采取查看案卷材料、查访服务窗口、网上调查监督、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法,对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督导结果定期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上通报,并纳入营商环境年度评价范围。

(二)做好市对我区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配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能够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我营商环境水平。同时,狠抓部门作风建设,不出现影响区营商环境的言行。

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要深入学习《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政策在全区迅速掀起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高潮,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成效等,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限时办结。本方案中第6条以后的具体任务中要求制定的各类方案和流程,各责任部门或牵头部门均要于4月份完成制度制定工作,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人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评判各方案及流程的合理性。原则上,各类审批环节和手续都要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做到省内“审批环节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创新性最强”。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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