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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38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和改善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的经开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指工业用地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办公普通仓库、标准厂房的项目。具体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涉及城市重点地段项目、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重要节点的项目、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除外。
二、优化审批环节
(一)将建设项目备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报装申请合并进行,同步受理。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可以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对未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不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四)符合城乡规划或本地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
(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不再开展单独的节能审查。
(六)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无需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无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七)除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取消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
(八)取消建设项目人防、交通、竣工档案验收,以及水、气、暖等工程验收。
(九)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外,取消强制监理要求,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工程质量管理模式。
(十)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所有行政许可和政府服务事项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前置条件和申报要件,改为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结构施工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报送建设、人防主管部门,并承诺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建设、人防主管部门依职责委托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进行100%抽查。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抽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三、压缩审批环节
1.项目前期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建设项目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试行“免上门、免审批、先服务后收费”的方式,建设单位无需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由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供水、排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配套建设单位、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探索实行“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3.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实施过程中,涉及相关审批事项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送住建、公安部门。相关部门需要踏勘现场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踏勘完成并反馈意见,不需要踏勘现场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没有意见。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根据反馈意见优化方案,并再次推送相关部门,如无异议可立即开工。
4.达到接入条件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将管线信息按部门职责和要求报送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恢复绿化和道路。
5.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主动服务,在联合验收前主动完成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暖等市政设施接入,并负责进行地下管线测量和数据信息移交。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要担负起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区属各职能部门要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调整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模式,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工程结构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100%抽查。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勘察设计质量抽查的技术服务单位,相关费用纳入相应的部门预算。检查发现存在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主管部门应当将检查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检查结果纳入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资质、资格及信用管理。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竣工后,工程档案按规范要求及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三)逐步完善网上审批。逐步完善在审批管理平台中提供主题式服务,推行“一网办理”,明确网上办理流程。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上线前,该类项目可在区政务大厅窗口线下受理;在流程上线后,全部进入审批管理平台受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件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2: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新乡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筑物性质 |
化学 |
位置 |
结构层次要求 |
建筑面积 |
办公、研发楼 |
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 |
位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内,市政管网配套健全,管线接入不需要破坏城市主、次干道车行道或快速路;未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地下文物埋葬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环境敏感区;未位于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区域,且未位于机要单位和名木古树30米范围内。 |
现浇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的单层或多层建筑 |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 |
仓库 |
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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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不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