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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工程项目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办理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助力项目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容缺办理审批是指在项目申请人在申办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对于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暂缺的,经申请人申请,可先予以预审、受理并按有关程序办结,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将材料予以补齐补正。
依据各事项的不同特点与要求,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则快”的原则,各成员单位逐项厘清行政审批事项主要申报材料和容缺材料、扩大“容缺后补”事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不定期调整各事项的“容缺”材料清单,容缺办理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申请,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以建设单位自愿为前提,向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简称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综合窗口告知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作出相关承诺。
(二)流程再造,因需制宜。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对审批流程进行重塑再造,推动流程集约化、精准化、平台化、数字化,探索建立容缺办理审批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分阶段或跨阶段容缺办理。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分类确定各阶段容缺办理审批事项,细化完善分阶段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以从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开始容缺,直到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进行跨阶段容缺办理审批。
(三)依法办理,高效运行。容缺办理审批在同级审批权限内按照政府内部协作方式和审批流程图运转;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置事项的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提供咨询和辅导;能够并联容缺办理审批的事项应当并联审查,除法定要件、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的核心要件外,其他要件原则上均可容缺。
二、适用范围
容缺办理审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其他经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不包括下列工程建设项目: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办理流程
(一)容缺办理。各成员单位应制定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指南,明确可容缺的事项和核心要件,建设单位按要求向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按照流程及时将申请材料推送给有关审批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并出具容缺办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清单和要求。
(二)容缺补正。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容缺审查,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审查结果,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对如期提交容缺材料的,记入诚信档案,并推送后续成员单位;对超出限定时间仍未提交的,撤销容缺办理审批许可证件,记入失信档案,并推送后续成员单位。
(三)信用惩戒。综合窗口建立、完善“容缺办理”信用信息档案,对“容缺办理”的申请人、申请事项、容缺材料、补齐补正时间等建档记录,作为申请人能否再次享有“容缺办理”服务的重要依据。申请人经多次催交仍不能补齐缺失材料的,撤销对其许可的审批(备案)事项,并列入失信名单。一年内超过2次不按“容缺办理”承诺书承诺的期限补齐缺失材料的,撤销对其许可的审批(备案)事项,并列入失信名单,同时后续在准备齐全所要求的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且不再享有“容缺办理”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要根据容缺办理审批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履行相关承诺。
(二)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容缺审查办结。
(三)各成员单位要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容缺办理审批的组织、协调,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做好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跟踪服务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影响审批进程、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办理”事项(第一批)
2.申请容缺办理承诺书(参照)
3.容缺办理通知书(参照)
新乡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办理”事项(第一批)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办理要件 |
容缺要件 |
1 |
行政 许可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7 |
即办件 |
1.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验及安装后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
2 |
行政 许可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 |
2 |
即办件 |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4.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6.辅助起重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7.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 8.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9.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审核表。 |
1.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
3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
7 |
3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审批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 6.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
1.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方案;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4 |
行政 许可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
20 |
1 |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2.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情况登记表; 3.大型施工项目施工图纸材料; 4.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核意见(占道7天以上或占用人行道宽度大于2米)。 |
1.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5 |
行政 许可 |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20 |
6 |
1.城市道路掘动申请表; 2.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城市道路占用费缴纳证明 |
6 |
行政 许可 |
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 |
20 |
1 |
1.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管理单位及原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安全意见。 |
1.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缴纳城市道路挖掘费凭证。 |
7 |
其他行政权力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5 |
3 |
1.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
1..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住宅质量保证书; 5.住宅质量说明书。 |
8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5 |
3 |
1.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
1.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附件2:
申请容缺办理承诺书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由我单位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容缺办理,现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 年 月 日前补正下列材料:
1、
2、
3、
五、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办理的材料,本人(单位)愿意承担失信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容缺办理通知书
:
你单位容缺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经我单位工作人员审查符合容缺办理条件。
一、于 年 月 日领取许可证件。
二、在 年 月 日前补正下列材料:
1、
2、
3、
三、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办理的材料,我单位将撤销许可的审批(备案)事项,并将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特此通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