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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新乡经开区绿色纤维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
新乡经开区绿色纤维纺织产业园 |
河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规模为日处理5万吨 |
1、废气:(1)污水处理单元的NH3、H2S恶臭气体全密闭收集,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NH3 4.9kg/h、H2S 0.33kg/h的限值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厂界浓度排放限值NH3 1.5mg/m³、H2S 0.06mg/m³、臭气浓度20(无量纲);(2)臭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沙河,外排水质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各种泵类等,采取消声减振、密闭隔声以及绿化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栅渣、污泥、废生物滤床滤料、生活垃圾等,其中栅渣、废生物滤床滤料、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或焚烧发电;污泥产生后进行性质鉴定,如属于危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送水泥厂协同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