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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李胡寨引黄调蓄“一书四方案”

时间:2021-06-17 来源:区资源规划局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呈 报 材 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负责人(签字): 牛守军
         间: 2019 年 11 月 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
申请用地单位 新乡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乡市李胡寨引黄调蓄工程
申请用地总面积 46.3471 新增建设用地 46.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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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 合 计 使用国有土地 征收集体土地 使用集体土地
地类
总 计 46.3471 46.3471
(一)农用地 42.7632 42.7632


耕 地 29.3872 29.3872
含基本农田
林 地 7.3324 7.3324
园 地
草 地
其他农用地 6.0436 6.0436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3.5839 3.5839






拟开发地块名称及编号(功能分区)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调蓄池工程用地 46.347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县(市)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公章)
续一



                                
青苗补偿费 44.080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按照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总费用 6328.74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36.5511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852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511



发放安置补助费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3476.032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的文件规定,已落实社保资金2808.63426万元,已预存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账户。
用地单位安置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
留地留物业安置
留地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拆迁安置
     李胡寨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0341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0338亩                            小杨庄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0477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0453亩                             郑庄村:征地前人均耕地0.0337亩,征地后人均耕地0.0174亩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里、个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
调蓄池工程用地 划拨 46.3471
合计 46.3471





功能分区 数 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
(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
制面积
指标对应条件
调蓄池工程用地 1 46.3471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地所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办事处)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集体
经济组织
李胡寨村、郑庄村、小杨庄村
                  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区片编号 征收土地面积 区片地价标准 补偿金额
小计     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 未利
用地
耕地 林地 社保标准 社保金额
4107020603 46.3471 42.7632 29.3872 7.3324 6.0436 3.5839 135.6000 60.6000 6284.6667 2808.6342
合 计 46.3471 42.7632 29.3872 7.3324 6.0436 3.5839 135.6000 60.6000 6284.6667 2808.6342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22.7829 其中:耕地 13.7449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榆林乡、东屯镇
郑庄村、小杨庄村
权属状况 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地类 面积 征地补偿
费用标准
产值标准 倍数
耕地 13.7449 75
其中:基本农田 0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3.5828
青苗补偿费 20.617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据实补偿
征地总费用 1909.7753





需安置农业人口数 389 需安置劳动力人数 234



发放安置补助费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1708.717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已按照《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办〔2008〕72号)文件规定:已落实社保资金180.4405万元,已预存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账户。
留地留物业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人,待确定用地单位后,××县(市、区)政府将积极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
征地款入股安置
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人,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填表人:赵雨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29.3872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需补充耕地面积 29.3872 其中:水田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382.0336 平均缴费标准 13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10000201906713548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29.3872 29.3872
补充水田规模 0 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355782 355782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用面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42.7632 42.7632
其中:耕地 29.3872 29.3872
含基本农田
耕地质量情况 质量等别 八等 面 积 27.2968
质量等别 七等 面 积 2.0904
质量等别 面 积
质量等别 面 积
质量等别 面 积
平均质量等别 八等 合 计 29.387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乡级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补划基本农田
农用地转用计划
申请使用国家计划 已安排使用省级计划
年 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年 度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019 42.7632 29.3872
未使用当年计划指标的,应予以说明:
                 
主管领导(签字):          年    
市(地、州)人民政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人: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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