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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莱克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莱克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726吨盾构机密封脂项目 |
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六路8号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盾构机密封脂1726吨/年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 2、废气:投料废气和捏合、分装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UV光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利用或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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