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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经开管〔2021〕第4号

时间:2021-09-15 来源:区资源规划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经开管2021〕第4

 

为保障经开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该地块涉及纬七路街道办事处大杨庄村,四至范围:东至榆东社区,西至榆东路,南至出口服装基地项目区,北至榆东社区规划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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