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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全面规范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08-17 来源:区市场监管分局

8月15日-16日,区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区商务局持续加强市场经营性门店疫情防控力度,共检查指导各类经营单位303家,其中检查药店、诊所28家,食品生产企业15家,商超、餐馆等经营性门店260家。发放《新乡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303份,粘贴健康码、行程码303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成立三个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小组,迅速对辖区超市、副食店、餐馆、药店、食品生产企业等进行疫情防控全面检查指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发放张贴区疫情防控公告、健康码及行程码等各类宣传材料,并督促指导经营户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是严格加强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加强对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辖区内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豫冷链”注册、录入工作,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食品可追溯;要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和进口冷链食品“专人、专区、专用通道、闭环管理”要求,并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抓好进口冷链食品原料及半成品消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物防措施落实。

三是督促药店、诊所严格落实“退烧、止咳”类药品下架要求。对辖区内诊所和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严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要求诊所和药店经营者一律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严格下架封存,在入口处严格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一律不许接诊发热患者,对就诊发热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指导其按规定到发热门诊诊治,切实发挥好诊所和药店疫情防控前沿哨点的作用。

四是全面加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性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要求经营户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提示督促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同时做好经营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自身和消费者安全。

区市场监管分局将联合区商务局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力度和频次,确保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严防死守、全力筑牢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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