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评价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关于对《河南泰鑫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金刚石薄膜涂层生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1-11-22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河南泰鑫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王林浩(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10352014411801001049)主持编制的《河南泰鑫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金刚石薄膜涂层生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B1厂房建设金刚石薄膜涂层生长项目。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在总排口混合后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企业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收水标准要求(COD450mg/LSS350mg/LNH3-N35mg/LTP4mg/LTN45mg/L)。

2、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42t/aNH3-N0.0007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 曹杰            

                                                                                20211122
分享到